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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三次莫干山会议看财税改革争议

2013-10-10 10:20:10来源:中华财税网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临近,很多政策风向球被释放出来。什么内容会写进11月的三中全会报告?未来十年的改革将搭出怎样的框架?国内外媒体有着不少分析。金融、城镇化、财政、垄断行业、土地流转等领域的改革被认为是此次三中全会的重头戏。再往下细化,房产税、遗产税等话题近期急剧升温、议论纷纷,某种程度上已体现政策选择上的分歧。

  9月份,在浙江莫干山召开的“中青年改革开放论坛”并未在社会引发很大关注,讨论的财税改革议题也和普通人直接关系貌似不大。事实上,这个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两大部委的智囊机构联合举办的会议,以向这次三中全会的财税改革建言献策为使命,其讨论的课题,不管是前端的征税改革还是后端的财政如何花钱,最终将对每个人、大部分的行业以及金融市场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

  作为媒体人士,我在三天会议中注意到,这个主题定为“财税体制改革再突破”的改革论坛,重点不在于提出各种建设性的思路,其更大价值在于研究哪些变革可能在分歧较小之下逐渐推行。这是一场政策思路收集会,也是一场吹风会。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副主任、副部长到会吹风。现在全社会都认识到,财税改革已箭在弦上、势在必行,只是改革要改到何种程度的问题。财政部副部长委婉提到建立在1994年以来分税制之上的现行财税体制多处不足,明确提出“现在到了审视现行财税体制,启动新一轮财税改革的时候”。

  但这也是两种思维碰撞下的会议,社会思潮的分歧也体现在此次会议上。同样对于改革,体制内的政府官员和研究人士对于目前财税运行不畅的问题,着眼点在于怎样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体制外的学者则加入了缩小贫富差距、建立有效监督机制、控制“三公消费”、减少腐败漏洞等议题。

  财政部的改革诉求可概括为“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来启动新一轮财税改革”。如果说这事看起来仍与普通人关系不大,但接下来就关系大了,事权、财权重新划分,那么在多数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度高的情况下,地方该以哪些税种做依靠?

  在制度设计上,多数学者认为司法体系、调查监控体系等事权应上收中央,税基分配上,营业税可以留在省一级,县市一级则大力推进房产税的改革。多数学者同意将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针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还有不少学者提出遗产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提出初次分配要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二次分配方面的改革则应将遗产税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学者们说,遗产税在十年前因条件不成熟暂停试验,现在财富向少数人集中的趋势非常明显,收入差距非常大,而且全社会反腐形势非常严峻,这一轮改革应重新考虑遗产税。

  当然,持反对意见的学者也有。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主任吕冰洋说:“很多人说地方税主体税种应该是房产税,但房产税征不了多少钱。改革的突破口应该开征新税"零售税"。地方税收来自辖区居民的消费,就要考虑为消费者服务。”

  反对最激烈的则来自中国幸福社会促进会会长徐景安,他说我国财政占GDP的比例已非常大,但使用出了大问题,主要体现在行政开支膨胀、建设投资膨胀、民生开支不足、公共服务不均,分配体制的改革应该成为中国经济、政治、社会改革的重点。这位出身原国家体改委的人士说:“最重要的是先建立财政的监管体制。监管体制建立以前,我坚决反对征收遗产税和房产税。”

  这个论坛被称为第三次“莫干山会议”。第一次莫干山会议是1984年,会上产生“价格双轨制”等多项政策建议,写入当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内容,成为我国经济理论界影响政策的样板,当然,这个政策也引发很多争议。这次再临三中全会,主导会议的机构由当年的国家体改委变成了国家发改委,学界对政策的影响力也不如前。

  十八届三中全会是为未来十年经济定调的重要会议,将吸收社会哪些建议尚不得而知,但从这种官方、民间共处的论坛,窃以为可观察到三个风向:

  一是房产税等新税种的推行、深化可能是大趋势,即便是反对者,也多是担忧缺乏监督,体制内外大部分官员和研究人士在可操作性上是认同的。

  二是政府事权财权的改革,地方政府“为纳税人服务”的特征必将凸显,这也是房产税等日后推行而不招致巨大反对声浪的前提。事实上,在开征房产税的国家,其税收多用在提供公共服务等领域,政府廉洁方面也能为公众所接受。由于新税种与大部分人相关,而且税痛感强烈,是否开征、如何开征、如何使用,极高的关注度可能倒逼政府提高透明度,成为引起一股社会革新的思潮。

  三是民众期望减轻社会税负的预期有可能落空。北京大学罗勇教授说,财税改革必须从全面减税开始,历史上的结构性减税都是减掉一块以后会从另一块拿回来。但即便是罗勇,他开出的减税政策药方同样搭配“对房地产开征不动产税,开征遗产税”。纵观财税问题,到了操作环节上,总是收税容易减税难,这与政府部门自身是个庞大的利益群体有关。考虑到在经济落后县市的农业补贴款、救灾款的常见挪用现象,以及经济发达地区今年“钱紧”时突然加大征税力度,在中国经济已经调慢速度,财力增速亦将放缓的背景下,设计得再好的整体改革方案,如果把这个特征选择性地忽略,那么不管多么平衡的财税改革,最终都会走样,结果是新税种增加了而整体税负减不下来。

  新一轮财税改革的序幕,相信11月后就会拉开,这是考验如何弥合社会分歧,寻求共识推动改革的时候。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弗里德曼说: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最为经济;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最为浪费;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所以,改革派学者倡导的议题,包括监督财政花钱、遏制三公高消费和打击腐败等应该成为这一轮改革的落点,不然再多的钱也不够用。如整个财税改革设计得当,税痛感已够强烈的社会整体税负不再增加或有所减轻,则新政策有推行的空间,不然新的改革还将“引发新问题”。财税问题作为博弈最激烈的政策领域之一,不光有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更有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如果改革更多着眼于前者而忽视后者,那么改革最终难言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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