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构建更大影响的国际税收合作体系
10月14日至17日,第43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SGATAR)年会在韩国济州召开,主要就加强税收信息交换应对跨境逃税、减少税收流失、有效实施欠税管理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这是SGATAR创办以来第一次发布联合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率中国税务代表团出席,签署了中韩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并就深化亚洲税收管理改革提出3点建议。一是建立高效运作、有机运转的SGATAR组织。10年前,与会各方重点讨论避免国际双重征税问题,而现在正面临有效解决避免国际双重不征税等难题。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必须强化亚太地区税收合作,成立秘书处负责SGATAR日常运作;二是构建涵盖面更广、影响力更大的国际税收合作体系。OECD在推动国际税收合作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发展中国家只是作为观察员参加,因而其代表性不够强;联合国国际税收合作专家委员会为促进国际税收合作做出了积极努力,但其不是政府间组织,协调力有限。在税收管理对象即跨国公司实现全球化运作和税收管理基础上、会计准则实现全球化标准的情况下,税收管理和国际合作机构也应加快实现全球化。要积极探索如何构建更具代表性、更有影响力的国际税收合作平台及与分区域平台密切关联的有机体系;三是形成与领导人会议相关联的国际及区域税收交流机制。近年来,OECD框架下的国际税收合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与G20领导人峰会紧密联系。建议SGATAR能与APEC会议相衔接,以在更高层面上发挥更大影响。
SGATAR于1971年成立,是亚太地区唯一的官方税收组织,目前有16个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