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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曝光八大具有典型意义的税收违法案件

2013-10-22 10:44:35来源:中华财税网

  向税收违法犯罪“亮剑”——税务总局曝光八大税收违法典型案件

  新华网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何雨欣)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八大具有典型意义的税收违法案件进行了曝光。从这些案件中,可以梳理出目前我国税收违法案件中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税务与公安部门的侦查手法等方面的特点。

  “闪电一号”专案:102家涉案企业涉及骗税3.28亿元

  该案系税务总局和公安部在全国5省1市同时发起的专案统一收网行动,被定为“作案手段最为典型、打击犯罪链条最为完整、涉及地域最为广泛、抓获人数最为众多、一次性冻结赃款数额最高的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查获的102家涉案企业骗取出口退税3.28亿元。

  深圳“7·18”案件:分片包干专业协作骗税

  该案突出特点为“以血缘、地域为纽带,以虚开、骗税等为链条,分片包干化解骗税环节,专业化强”,由专人负责勾结货代公司、报关行,专人勾结生产企业虚开发票等,使骗取出口退税得以“有条不紊”地进行,流转速度快、成功率极高。

  “9·13”丁勇、刘璐团伙案:企业经营异常发现疑点

  该案系税务部门对企业日常检查时,发现企业账目中疑点众多:购进的货物品名与销售货物品名不匹配、销售数量大于购进数量、无运费发生、无资金结算,且该企业为生产加工型,但连续几年增值税税负最高时才0.11%,明显偏低,有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随后跟进侦破。

  四川“5·29”税案:涉及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

  该案涉案6家企业共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3.91万份,价税合计9.14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277份,价税合计6.32亿元。案件中,其中一户企业向指定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税率13%的发票,按票面价税合计金额的2.5%支付开票费,税率17%的发票,按4.5%支付开票费。

  南疆税案:涉及西部三省

  该案主要涉及四川、云南、贵州三省,涉及金额31.1亿元,涉及税额5.27亿元,违法事实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部分钢材未按实际销售金额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是近些年西部发生的一起涉税大案。

  河北“1·29”税案:医药企业涉案

  此案系河北两家公司对辽宁、北京、江苏、天津等地十几家医药经销企业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案经查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357份,价税合计6.46亿元。

  北京蒋小勇团伙税案:高新技术企业涉案

  该案中,不法分子通过注册高新技术企业,编造购销业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软件产品增值税税收优惠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达到逃避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13份,发票金额4.07亿元,税额6916.23万元。

  “8·22”王建、王金凯团伙税案:涉及42个城市131户企业

  该案涉及范围广,涉税金额大。共涉及12省份42个城市131户企业,案值达10.44亿元。其中,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8省份23市69户企业;对外虚开发票的涉及11省份22市62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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