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6月份取消和免征33项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后,10月24日,财政部和发改委再次发文公布取消314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至此,今年以来已共计取消和免征34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包括各类证照费、登记费等
两部委通知,自2013年11月1日起,取消314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不同的省区市取消的行政性事业收费项目各有不同。被取消的收费项目包括中小学取暖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费;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工本费、会计证工本费、阅览证工本费等各类工本费;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费、中小学教师技能考试费等各类报名费和考试费;各类证照费、登记费、检测费以及评审费等。
已多次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前,两部委已多次分批取消和免征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今年6月份两部委发文公布取消和免征33项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去年12月,两部委公布取消30项涉及企业和居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据测算,每年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105亿元。
在今年两会的闭幕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
多位财税专家此前表示,企业和老百姓的负担重不仅在于税收负担,还有很多各种名目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