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正在以“富人税”名义意图为政府每年带来2.1亿欧元(17.5亿元人民币)收入,地球另一边的中国学者则是希望以“遗产税”的名义每年为国家增收2000亿元。
近日,“遗产税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的传言成为讨论热点。尽管被指披露信息的国务院参事刘桓后来否认有此一说,但遗产税的争议热度不减。有专家指出,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遗产税应当明确定位于“富人税”,即仅对资产达到极高标准的“巨富”征收,要注意将一般性的财产继承排除在外。
征收条件是否成熟
遗产税在许多国家都被视作缓解贫富差距的税种,对社会确有不少积极作用。从全世界范围来看,目前有114个国家已开征遗产税,美、日等国近年来加大了对遗产税的征收力度。
而对于中国来说,开征遗产税或许也只是时间问题。今年2月,国务院同意并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首次提出,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那么,目前中国推出遗产税是否成熟?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发布的《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认为,推进遗产税改革的时机已成熟,条件也已基本具备。据保守估计,在中国高收入群体中,资产总量在100万元以上的人超过1000万,他们的财富将成为遗产税的税基。
报告分析称,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遗产税收入一般可达税收总额的1%至2%。鉴于我国此项改革是从无到有,按遗产税收入达税收总额的2%计算,2012年我国税收收入超过10万亿元,此项即能增收2000亿元。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也认为,中国的亿万富翁数量都已经赶上美国了,有各种方式富起来的群体,这是遗产税开征的一个最基本的条件。
不过,有不少学者对此并不认同。在分析人士看来,遗产税的征收必须建立在经济社会各方面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否则很容易沦为“穷人嫌弃、富人逃避”的空头税收,最终陷入无法落实的死循环。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日前在公开场合表示,“遗产税征收的前提一定要完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此外税率要合理,门槛要适度。
上海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剑平此前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强调,目前中国财富统计还比较混乱,个人财产登记、申报制度尚不健全,财产评估制度不够完善,遗产数量难以确认,无法保证遗产在征收之前不被分割或转移等。与此同时,人们在观念上还无法接受,人们早已习惯“子承父业”的遗产继承方式。
征收范围如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