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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营改增”试点首期纳税申报顺利完成

2013-09-22 08:47:04来源:中华财税网

按照税务总局的安排和部署,在全省国税系统共同努力下,继8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顺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截至9月16日全省“营改增”试点首期纳税申报顺利完成,标志着我省“营改增”试点取得成功,实现了新旧税制转换。

    截至9月16日,22804户试点纳税人顺利完成纳税申报,申报税款9413.4万元。其中,一般纳税人4382户,申报税款7025.9万元,小规模纳税人18422户,申报税款2387.5万元。

    全省国税系统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实行“营改增”试点工作包保责任制。各级国税机关认真落实“一把手”工作负责制,各部门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统筹协调根据省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全面进行风险排查,及时消除工作隐患,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正常申报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大力开展“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和省局“龙税通”短信平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咨询平台等渠道宣传“营改增”试点的重大意义,解读“营改增”试点涉及到的各项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收集、整理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给予解决。三是积极开展培训辅导。对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就“营改增”试点政策、操作流程变动部分,尤其是申报表变化部分进行重点培训。对纳税人从财务核算、发票管理、税控设备使用、申报表填写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培训,确保纳税人能正确使用申报软件、准确填写申报表、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四是切实做好模拟测试、技术支持工作。省局搭建了“营改增”试点模拟测试工作环境,对“营改增”试点过程中的认证、报税、纳税申报等业务进行测试,及时进行系统升级,实施动态监控,保证了各类系统平稳运行。五是开展网上申报推行工作。积极倡导、鼓励“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开展纳税申报、网上认证、网上报税、网上缴税及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比对等涉税业务,认真细致做好相关推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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