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基层税务机关反映的一些请示文件答复不及时这一问题开展专项整改,制定了《加强基层请示性公文的办理办法》。日前,税务总局向各省局发文,对总局机关1月—7月办理基层请示性公文的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10月23日,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批示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并指出:“我们提出要更好服务基层,就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要切实落在行动上,更要靠制度和机制保证持续落实和不断改进。”要求办公厅和各司局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总局领导丘小雄、冯惠敏也分别提出落实要求。
在总局开展的基层请示性公文满意度调查中,各省局对总局请示性公文办理给予肯定。大家认为,这是总局践行群众路线,将服务基层落实到行动上的体现,也是充分听取基层意见,立行立改的表现。调查表明,今年尤其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总局办理基层请示性公文,基本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较好地解决了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反映的问题,为基层作出了表率。
据统计,今年前7个月总局共办理基层请示性公文739件,反馈办理结果为“好”的占97.6%,反馈办理结果为“一般”的占2.4%。其中对办公厅、政策法规司、收入规划核算司、稽查局、财务管理司、监察局、教育中心、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和金税三期工程办等9个单位办理满意度达到100%。基层在作出满意度评价的同时,提出当前总局办理基层请示性公文中仍存在一些请示件答复质量不高、答复不及时、以口头答复或司局便函答复过多等问题,建议总局加强督办、通报,确保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到实处。
满意度调查后,总局将调查结果为“一般”的请示性公文分送相关司局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各单位在一周时间内已经逐件进行了整改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