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地方政府限房价不积极 因影响财税

2013-12-18 09:22:44来源:齐鲁晚报

近一个月来,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各种版本的解读不断,如何全面、深入领会《决定》精神,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日前,本报记者专访著名经济学家、博士生导师、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韩康教授,力图更全面、系统、准确地理解此次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韩康把《决定》中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中新的内容,概括为“10+2”,即10个重要的新改革举措,2个重要的新改革理念,把最需要把握和领会的东西十分清晰、简洁地描绘出来。

扩大发展成果,才能为政改奠定基础

齐鲁晚报:《决定》公布后,社会上各种版本的解读很多,您怎么评价?

韩康:《决定》是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履职后,第一个关于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影响到未来10年中国改革基本格局,意义重大。现在有些国内外文章的解读值得研究,比如有人讲“土地革命”、“户籍革命”之类,很不准确,恐怕是过多增加了个人或社会上一部分人的主观意愿。更重要的是,《决定》的内容很丰富,有些分析论述很深刻,我们现在的理解、领会,恐怕还很不到位,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思考。

齐鲁晚报:有不少读者提出,为什么这次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是经济体制改革,而不是政治体制或其他领域的改革?

韩康:我认为这是中央经过认真研究,经过深思熟虑的。十八大和三中全会前,社会上关于改革重点应转向政治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的呼声颇高。这次三中全会的《决定》,一方面肯定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和国防军队六个方面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但也毫不含糊地提出,改革重点是经济体制。

我想主要原因,是基于对中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主流问题和主要矛盾的正确判断,改革开放30多年后,发展是硬道理并没有过时,只有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才最有助于解决当前发展难题,扩大发展成果,才能为政治体制等其他领域的深化改革奠定良好基础。如果现在就把改革重点转向政治体制,显然是不合理的。

改革着力点是市场化思路的简政放权

齐鲁晚报:关于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决定》提出了很多新的改革内容,有新的概念,也有新的思路、办法,您能不能梳理概括一下?

韩康:关于全面深化经济体制的改革,《决定》确实提出了很多新的东西,很丰富,有些也很有深度,我做了一个集中概括,叫10+2。

齐鲁晚报:请问怎么解释10+2?

韩康:这个10+2中的10,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十项新举措。这个2,是两个涉及经济体制的新理念,非常重要,意义不可小视。

齐鲁晚报:《决定》中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十项新举措是什么?

韩康:我大致排列了一下,1、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为主的市场管理制度;2、一般性投资项目和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3、允许民间资本依法设立中小型银行;4、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5、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6、建立规范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事权制度;7、加快房地产税立法;8、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市场化改革;9、农民承包经营权、集体股权、住房产权市场化改革;10、开放中小城镇户籍管理。

我想说明的是,《决定》中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新的内容不止这些,但可能比较集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这10项。

齐鲁晚报:您这个做法很有意思,那么多新的改革内容,这一提炼就清晰简洁了,请问这10项新改革举措的最大特点是什么呢?

韩康:第一是改革范围宽、力度大、难度也大,把近年来经济体制改革遇到的难点问题,基本上都容纳进来了;第二是进一步体现了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市场化虽然是中央早就定的,但这次决定体现得更加彻底;第三是改革着力点集中在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而且是按照新的市场化思路简政放权;第四是体现了改革大胆推进和周详谋划并重。

(责任编辑: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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