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优惠中以“免二减三”优惠最为显著。享受此项优惠的关键也是避税的关键是开始计算“免二减三”的年度——获利年度。获利年度是企业开业以来第一次出现应纳税所得大于零的年度,它是企业计算“免二减三”的起点年度。
这里的避税策略包括:
1.开业当年获利的企业应当尽可能推迟获利年度,将利润的实现安排在免二的年度里。
2.开业当年获利,只要实际获利的月份不超过6个月,就应当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将获利年度的计算推迟到下一年计算。
3.从获利三年开始后“免二减三”五年内,尽可能将减半税收后三年利润提前在免二年度内实现,根据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原则这样做是可行的。
4.如果某企业从开业之日起两年未获利,后五年享受“免二减三”,从第八年开始停止,又开始新的合资企业生涯,那么实际上它又可以从头享受“免二减三”的优惠。
(责任编辑:小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