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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知识点总结: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2013-12-12 14:57:44来源:中国会计网

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等。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①个别计价法

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

②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销售或耗用),以此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存货成本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收入存货时要逐笔登记每一批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计价,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和结存金额。

③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月初结存存货和本月收入存货的数量为权数,于月末一次计算存货平均单价,据以计算当月发出存货成本和月末结存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即平时收入时按数量、单价、金额登记,但每次不确定其结存单价,而是在月末时一次计算其本期的加权平均单价。

加权平均单价=(月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月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月收入存货数量)

本月发出存货实际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月末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月末结存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或:月末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月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月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本月发出存货实际成本

④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在每次进货以后,立即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位成本,作为下次进货前发出存货的单位成本一种方法。移动平均法与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的计算原理基本相同,只是要求在每次(批)收入存货时重新计算加权平均单价

 

(责任编辑: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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