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包括人社部等多部门对央企收入分配进行调研,正在汇总相关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作为央企主管部门,国资委将在国企分类改革基础之上,据企业经营管理的绩效、风险、责任等,来确定央企负责人薪酬。同时,结合企业的功能定位,探索建立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
报道指,除了薪酬激励机制外,国资委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的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其他消费的管理。据悉,中长期激励应将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主要考虑三方面因素,业绩是基础,创造价值是前提,激励水平适度。
在近日召开的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考虑到中长期激励的复杂性和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敏感性,国资委按照先易後难、稳妥推进的原则,正在研究基於经济增加值的任期激励方案,待时机成熟後推出。
国资委将对央企进行分类,并实施不同的考核监管体系。国资委初步考虑,在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区分企业的不同性质,按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两大类,实施不同的考核政策。
未来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出现国有独资、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相对控股、国有参股等多种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也对央企负责人薪酬考核提出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