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职工福利费按实际发生额记账,不同于原来的提取,是否必须凭合法发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解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合理性原则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职工福利费属于企业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要对具体事项具体对待。如:职工困难补助费,合理的福利费列支范围的人员工资、补贴无法取得发票的,有关收据、凭证就可以作为合法凭据,对购买属于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的实物资产和发生对外的相关费用应取得合法票据。
(责任编辑: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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