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总公司是一家海参加工企业,最近在市内又新设了2家专卖店,专卖店已经进行工商注册,请问:(1)专卖店是需要单独进行财务核算,还是需要在总公司一起核算?(2)专卖店需要单独办理税务登记吗?
【解答】
(1)是否独立核算属于财务核算问题,请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总公司在外地就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规定执行。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第十五条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新注册的专卖店需要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责任编辑:宸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