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离职时需要交接的事项

2014-02-08 13:35:01来源:财考网

【问】会计人员在办理离职时,需要哪些资料,还需要交接哪些工作,交接时的规定是什么?  

【答】离职前可能需要交接的资料:  

1、以前年度的所有凭证、所有账本; 

2、 交接最近3年的纳税申报底单; 

3、将银行对账单和账目上进行核对; 

4、交接现金,并和现金账进行核对; 

5、如果管理合同,还要交接所有合同,并核对金额; 

6、交接发票,并核对数量; 

7、财务章交接;  

8、公司的进出货往来有关的账本,有利于了解进贷成本和渠道路财务章交接。  

各类总账、明细账核对后填写有关交接报告,双方、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 

交接时需做的其他工作: 

1、打印银行对账单;  

2、需向接收人员交代所有纳税申报方式,并逐一进行实验;  

3、交接过程中有条件的话最好带上录音笔。 

注意几点:  

1、由于双方交接,首要的你要找老板说,需要找会计师事务所做个税审,这样会计师事务所就会帮你查了;  

2、所有交接必须做好交接单,交接时必须有第三人在场并签字;  

3、交接往来账目时接收人员最好做好笔头记录;  

4、交接时,交接人员需在交接单上签字。(如日后他做的账出现了问题的话,在法律的角度来讲,还是由交接人负责。); 

5、尽量在走之前的一个月内把以前账核对一次。如出现差错最好急时解决。 

(责任编辑: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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