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问题

2014-06-10 11:19:28来源:中国会计网

小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问题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一、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广告费不同于赞助支出,赞助支出不得扣除。

2.一般行业的扣除标准: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责任编辑: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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