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业务利润

2014-03-03 14:21:47来源:中国会计网

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经营成果。从基本业务收入中扣除工农业成本、各项流转税金及销售费用,即为基本业务利润。


基本业务利润减去流转税金、营业成本的余额通常称为基本业务毛利。对于基本业务 否应当扣除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是一种共同费用,应由全部经营活动共同负担,因而在基本业务利润中不能予以扣减;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管理费用和财务旨用绝大部分由基本上起,所以主张从中扣除。从而导致两种计算方法。在实务中,第一种做法更为流行。


按照会计惯例,其他业务一般不分摊销售费用。销售费用都由基本业务负担。各种销售费用,如有可能应尽量按所售产品或劳务作业类型分别归集。如果发生的费用,能确知系由销售某种或某类货物所引起,应直接由该种或该类货物负担。为销售几种或几类货物而共同发生的费用,则应通过分配由有关的各种或各类货物分担。分配要选择全适的分配标准。使分配的结果尽可能合理。通常所用的分配标准有:(1)按销售产品的伯数分配,如包装费用;(2)按销售产品的重量或体积分配,如运输费用;(3)按销售产品的销售收入或销售成本分配,如广告费用。


(责任编辑: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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