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读者致电18创富热线85188518咨询:“我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今年所得税年报申报时如何进行备案?”
下城区国税局对此进行了解答: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管理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10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项目按事后报送相关资料项目管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附表五第45行“企业从业人数”、第46行“资产总额”、第47行“所属行业”等相关数据视同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资料,除主管国税机关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再提供其他资料。
(责任编辑: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