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税稽查局为确保优化纳税服务、改进稽查工作方式,更好地服务广大纳税人,从以下四个方面作为出发点,提高服务质量,使执法型稽查更加务实、亲民,切实提高了纳税服务质量。
将革新观念、纳税服务落实在实际行动上。要求每位稽查干部要革新观念,树立为纳税人的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实现由“执法性”向“服务性”的转变,做到从实际出发、做到纳税服务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转变思想、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尽可能的为纳税人提供便利,从而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办税手续更加简便快捷。改革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税收工作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完善服务渠道,切实提高办税效率,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不断创新、将纳税服务贯穿到实际工作中。要求稽查人员在实施税务检查时,在送达“税务稽查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准备的有关资料以及在检查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做好查前宣传。稽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中,向被查对象送达“执法监督反馈卡”及“税收执法宣传登记表”,稽查人员执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被查对象的监督。检查结束后,由被查对象将填写好的监督卡寄往我局监督部门,将检查人员的执法行为置于大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了办案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稽查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要求稽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依法工作,自觉遵守各项服务制度,树立稽查人员清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良好社会形象。在干部队伍中绝不发生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遵守税务稽查人员的各项廉政规定和服务制度。
(责任编辑: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