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传出消息,为严控闲置和低效用地,合肥市将通过税收杠杆,对高于合同约定税收的,按征收基数的60%或80%征收。
据合肥市节地办公室副主任束顺龙介绍,根据前期调研,合肥市确定了土地使用税征收基数。土地使用税以一环内每年20元/平方米、一环外二环内每年15元/平方米、二环外每年10元/平方米作为征收基数,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
为严控闲置和低效用地,合肥市将根据企业亩均创造税收实施奖补或再投入。上年度亩均创造税收高于合同约定税收1.1倍以上的,土地使用税按基数的60%征收;达到合同约定税收但低于合同约定税收1.1倍的,按征收基数的80%征收;低于合同约定税收的,按基数100%征收。
合肥市还将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鼓励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创新。合肥市鼓励对地上地下空间实施立体开发,地下空间出让方式由市土地管理委员会 “一事一议”,出让参考价按同区域对应用途市场评估楼面地价的30%确定。 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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