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强化稽查打击力度,于2012年10月23日至2013年9月20日对广西富川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专案稽查,形成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巨大声势,有效遏制了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经查,该公司2007-2010年度采取少计预计毛利额、不按规定结转销售收入以及不按规定结转营业成本、多列成本、多列管理费用等手段合计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234.59万元,其中2009年处于亏损年度,构成编造虚假计税依据,2008年、2010年构成偷税,偷税金额108.39万元。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贺州市国税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追缴企业所得税234.59万元,加收滞纳金176.62万元,对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罚款0.5万元,对偷税处以罚款54.19万元的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上述涉案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465.90万元,已全部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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