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2014-07-17 15:12:42来源:中国会计网

(1)外商投资企业就来自境内、境外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

(2) 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就其境内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与本机构有关的其他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

(3) 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就来源我国境内的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

(责任编辑:洛熙)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全部评论

    沪ICP备11022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