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国税局获悉,截至本月15日,武汉市341户电信业企业“营改增”当月共申报销售额40.68亿元,按照分配比例在武汉入库税收1.39亿元,约占全省电信业入库税收的近5成。
据统计,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在汉分公司当月实现增值税1.31亿元,占全省三大运营商申报应纳税额的47.36%。“电信业‘营改增’后,税率从原营业税税率3%,改为基础电信服务11%、增值电信服务6%两档税率,运营商整体税负短期内有所增加。”一运营商表示,6月综合税负达到7%,税负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前期购买的固定资产无法抵扣,不过,以后对下游集团客户可以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这直接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编辑: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