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通报了七起典型的经济犯罪案例

2014-07-18 09:15:16来源:太原晚报

今年3月,根据公安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统一部署,太原市警方组织开展了打击银行卡诈骗、假冒伪劣、假币、假发票、商业贿赂、合同诈骗、传销等“七大战役”。从3月1日至6月28日,全市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97起,移送起诉183人,并侦破了“世纪龙”房地产公司系列合同诈骗案等一批大要案件。

昨日,市公安局通报了部分典型案例,并提醒广大群众任何投资都有风险,摈弃“一夜暴富”心理,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保持警醒,避免上当受骗。

1 非法销售“空中楼阁”

2008年9月,小店区范家堡村村委会和山西国都世纪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开发范家堡城中村改造项目“世纪公园城”。该公司在此项目未取得预售房屋所需的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且没有实际施工的情况下,委托销售代理公司对项目房屋进行预售,累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数百余份、销售房屋数百余套,给群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今年4月11日,小店警方和经侦支队对该公司立案侦查,破获合同诈骗案、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等6起案件,打击处理5名嫌疑人,追缴涉案赃款及涉案车辆共计价值3000余万元。目前,仍有2000万元赃款正在追缴中。

2 内外勾结诈骗存款3笔芯加工加盟诈骗

2011年2月,经侦支队根据群众报案,侦办张某等人诈骗储户存款犯罪。办案人员先后前往黑龙江省双鸭山等多地,将该案嫌疑人赵某、岳某等人抓获。随后,民警又将李某、杨某等5名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6月28日下午,办案人员经过近10个月侦查,终于在河北省井陉县秀林镇太旧高速路口附近,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至此,该案涉案人员全部到案。 

目前,张某对其与银行工作人员相互勾结,诈骗大量储户6000余万元存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今年2月,熊某与周某、余某合谋成立公司实施诈骗,成立了以周某为法定代表人的太原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施某、刘某等6人在该公司分别担任不同职务。该公司先后在多家电视台做虚假宣传,以投资规模家庭型9800元、创业型1.38万元、事业型1.58万元等不同价格销售“三无”加工设备,并打出所加工笔芯100%返销该公司的幌子,引诱群众加盟。群众加盟后,熊某等人以种种理由不履行回收笔芯的合同约定。到今年5月,该团伙共诈骗群众66人,涉案金额90余万元。

3 空头支票诈骗钢材

今年5月9日,山西宝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报案称,山西煜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通过支付假支票的手段,诈骗其价值数百万元的钢材。5月18日,翟某向尖草坪警方自首。

经查,2011年7月,翟某与山西宝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业务员陈某口头约定,由后者先行给翟某的公司供应钢材,回款周期为一周,付款后再进行下一次交易。今年4月,山西宝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给翟某的公司发货后,翟某先支付了少许货款,然后以不发货就不付款相要挟,迫使对方继续发货。到4月28日,翟某已欠对方144万余元。之后,翟某为达到继续诈骗的目的,出具了3张空头支票,后又诱骗该公司供应了价值137万余元的货物。

4 非法虚开出售发票

5月16日,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办事处报案,称在财务检查中发现工地负责人刘某、蒲某与太原市敏利达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太原市天泰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左权县鼎义科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出售、虚开发票犯罪。杏花岭分局警方经过侦查,于6月26日在南海街等地打掉一个浙江籍非法出售发票团伙,抓获4名嫌疑人。经查,2009年以来,嫌疑人黄某利用他人身份注册太原市敏利达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从税务部门申购出发票非法出售,共获利7万余元。其间,黄某还伙同金某,以该公司名义委托山西某会计事务所帮其记账报税、申领发票,并以开具票面金额的2%提成,共获利4万余元。

5 “明明商”非法传销

今年2月16日,迎泽警方发现有人在太原市兴隆街11号A座14层16号组织传销活动。当晚,警方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嫌疑人田某、郭某抓获,查获用于宣传的“中国明明商”服务环民体系示意图等整套宣传资料和入会人员资料1万余份。随后,警方又抓获12名嫌疑人。

“中国明明商”总部设在北京,虚构所谓的“中国全民借助银行”,和其他传销组织一样,以借款高额返利为诱饵,发展下线。

6 “夜明珠”融资诈骗

万柏林警方破获公安部督办特大合同诈骗系列案。犯罪嫌疑人徐宁珠以中国碧海投资有限公司太原代表处负责人身份,伙同张某、齐某、吴某、王某等人,用自称价值数亿美元的“夜明珠”、票面金额高达20亿美元的银行汇票、能买下半个太原市的古代“陶瓷马”、盖有“中央军委和财政部”密封章且装有05版人民币票根的神秘手提箱等道具为诱饵,以签订融资协议收取“开单费”的方式实施合同诈骗犯罪,作案16起,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

7 虚开增值税发票

今年3月,古交市公安局根据举报查明,2010年7月至10月间,古交市中意源洗煤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某与其合伙人王某,为了虚开发票抵扣税款,委派公司员工赵某和赵某某到内蒙古找到李某,商定“由李某以古交市中意源洗煤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准格尔旗昶旭煤矿签订购煤合同,并在当地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由李某和郭某出资购煤,然后把煤卖给全国各地的散户,准格尔旗昶旭煤矿开出的增值税发票,李某以10.5%的点数卖给古交市中意源洗煤有限公司进行虚假抵扣”。之后,李某先后开出9份增值税发票,票面金额721万元,涉及税款120余万元,经国税部门确认,税款已抵扣,造成国家大量税款流失。李某等人从中获利70余万元。

举报犯罪线索有奖为鼓励群众举报经济犯罪线索,7月2日,市公安局决定,对提供线索并查证属实的举报人,视案值大小给予200元至1万元的奖励。特别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洗钱、银行卡诈骗、保险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非法证券期货、商业贿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经济犯罪行为。

举报电话为:110、3589002;举报信邮寄地址为:新建路148号宇泓大厦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此外,网民还可通过“太原经侦”的新浪微博留言举报。

(责任编辑: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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