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间买房纠纷多律师解典型案例

2014-03-27 09:37:02来源:襄阳网

为给儿子买房,她欲借用弟弟的名字;为转户口,父亲私下变更房产证名字;为省个税,夫妻俩策划“假买卖”……

近日,本报接到多起有关房产交易的咨询和投诉,记者整理了有代表性的案例,邀请法律专家进行解答。

案例一

给儿子买房,她欲借用弟弟名字

近日,襄州的陈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姐姐准备给孩子买房,要用他的名字,这让他进退两难。

陈先生的姐姐陈菲(化名)一直在老家生活,与老公分居多年,但未离婚,独自带着12岁的儿子。去年,为让儿子接受更好的教育,陈菲将儿子送到襄阳上初中。

陈菲计划为儿子在襄阳购买一套房子,写上儿子的名字,让儿子的未来有一些保障。可孩子年纪太小,银行办不了按揭,房产证写儿子的名字十分麻烦。

有朋友提醒:直接给儿子买房子,到时候她的丈夫可能会争房权,到时就很麻烦。

思来想去,陈菲决定以弟弟的名字买房,待儿子长大了再把名字更换过来,遂找陈先生帮忙。

陈先生说,购房后,这房子从法律上讲就是他的了,日后难保不会发生纠纷,而且如此一来,对他自己以后购房也会有影响。但他与姐姐感情很好,他又不好推辞,一下不知如何是好。

律师说法

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锋认为,该案例中,陈菲以弟弟的名字买房,会对其弟弟日后购房产生不利影响。

我国目前实行购房实名制,即使是陈菲出资,但是从法律意义上讲,其弟弟才是该房产的实际买受人,依法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虽然亲为姐弟,但建议两人在购房之前,签订一份这套房产归属的声明。

案例二

房产证加了堂弟名字,好心成坏事

最近一段时间,高新区居民小清(化名)因为新购一套房产,与家中堂弟发生矛盾,并与父母产生了摩擦。

小清常年在外地工作,去年初,她回家后看中了一套房屋。准备好房款后,由于赶着去外地工作,便将钱交给父母代为办理购买手续。今年年初,父母为她办理了房产证。

近日,她回到家中,发现房产证上户主有两个名字,除了小清自己,还有一个名字,竟是她的堂弟。父母对她说,办理房产证前,其堂弟找到他们称,由于自己想在城里落户,需要一个房产证,希望二老能帮忙在房产证上加个名字。堂弟称,此举主要是为了落户,不会使用这套房产,而且还会补偿一些购房费用。

这让小清急坏了:父母好心帮忙,堂弟又不愿放弃产权,万一到时使用房屋时,产生纠纷怎么办?

律师说法

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凤燕认为,小清的堂弟是否在购房过程中出了钱,对产权归属有一定影响,但无论如何,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产权归属清晰,小清想要拿回房产的完整所有权,可能性非常小。

因此,买卖房屋最好是产权人亲力亲为,否则就容易产生纠纷。双方最好协商解决,划分两人的产权份额。

案例三

为省个税,夫妻俩策划“假买卖”

市民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为了省钱,往往会挖空心思,想出各种办法。前段时间,樊城的黄先生夫妻俩,就策划了一场“假买卖”。

4年前,黄先生夫妻俩结婚时,在大庆路购置了一套婚房。今年,国家出台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中,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拟按房产增值额20%缴个税,让两人对房屋未来的出售前景不太看好。

上网搜索一番,黄先生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将这套房子以高价“卖”给父母。

黄先生算了一笔账:这套房子原来购买的价格大约是30万元,如果以后以80万元的价格出售,按之前1%的个人所得税率交税为8000元,但按现在新政“增值额”缴税,则需缴纳10万元。“卖得越好,缴税越多。”黄先生夫妻商量着,为了以后房子好卖,不如干脆先将房屋假卖给父母:在新规未实行前,以70万元的价格买卖,办理正常手续。

到法律真正实行时,房子卖了80万元,增值额就只有10万元,只需缴纳两万元个税即可。

律师说法

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锋认为,类似于想通过“假交易”提高房屋原值的方式少缴个税,有一定的风险性。

比如,未满5年的房子出售时需缴纳营业税,这笔费用较高。现在过户后未满5年出售,存在交易成本。另外,亲戚间“假交易”,可能在家庭内部产生纠纷。

(责任编辑: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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