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以土地作为投资,与对方共同分担利润和风险,还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解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的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责任编辑: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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