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作投资共担利润和风险要缴营业税吗

2014-07-18 17:31:17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

以土地作为投资,与对方共同分担利润和风险,还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解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的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责任编辑: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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