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提交资料清单
(1)《减免税审批(备案)申请表》(涉税事项申请单);办理时限
窗口受理,符合条件,当场办结。注意事项
主管税务机关在企业或个人享受免税期间,将按现行有关税收规定,对此类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免税政策。政策依据
财税[2003]26号;法律责任
(1)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减免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征相应税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