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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税负应与社会福利相匹配

2014-08-07 14:00:11来源:互联网

在近日举行的2014网易经济学家年会夏季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表示,从官方公布的数据来看,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为7.46万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6万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71万亿元,而GDP为26.9万亿元。据此计算,上述三项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为44%,占比明显偏高。

不可否认,若仅考虑预算内税收的小口径税负,我国税负占GDP的比重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并不算太高。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税收总收入为6.43万亿元,在GDP中占比23.9%。但我国政府的收入途径较多,除了税收之外,还包括大量的非税费用、预算外收入等,近年来有关我国宏观税负过高的质疑声也一直不绝于耳。

事实上,根据世界银行的分类,目前中国处于中等收入国家,宏观税负最高不应超过29%,若考虑最优税负,即将人均GDP与宏观税负对应,理论上最优宏观税负节点在25%左右。同时,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宏观税负的高增长不利于经济的稳定,因此,未来财税改革进一步提速乃是大势所趋。

不过,与是否要改革相比,未来决策层更需要解决的是如何改革的问题。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今年上半年,我国GDP增速逐季回升,国家发改委首次公布的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也已经连续4个月下降,6月末数值为5.05%,但就在经济增速回升、就业形势改善的情况下,决策层却多次强调稳增长,而且似有将稳增长置于更重要高度的意思。

如何解释这一现象,笔者认为,这除了与我国正在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相关外,更加关键的或是因为随着土地财政的减少,以及涉及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刚性支出增加,我国资产负债表的压力正在增加,必须要依靠稳增长来保证持续稳定的财政收入。在此背景下,财税改革腾挪的空间和手段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因此,在笔者看来,结构性减税的确是财税改革的重要方向,但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来看,让宏观税负和宏观福利相匹配或许是更好的选择。以最受公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为例,提高个税起征点自然是最受公众欢迎的措施。但有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4069.47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3%,这一比例远低于发达国家25%的平均占比,这似乎意味着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的空间较为有限。

其实,财税制度说到底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是“帮穷不帮懒”的制度。若在承受一定税负压力的同时,能够享受到与之相对应的社会福利,那么,宏观税负的高低并不会成为影响公众幸福感的关键因素。要做到这一点,除了进一步调整税负结构,例如加快营改增改革、调整财产税和资源税比重,政府更需要加强对社保、医疗等领域的投入和转移支付,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财政收支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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