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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通报推进组织机构代码改革等工作内容

2014-09-30 09:45:32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9月29日上午,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主任李静发布了质检总局应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开展的工作、质检总局大力推进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工作、2014年8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2014年8月特种设备事故情况、缺陷召回以及缺陷信息收集情况、开展“质检利剑”儿童用品执法打假集中行动有关情况等6个方面的内容;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刘世远副司长发布2014年度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第一阶段监督抽查情况有关内容。以下为具体发布内容:

    一、质检总局应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开展的工作

    为防止疫情传入我国,质检总局高度重视,在前期开展的各项工作基础上,持续关注疫情发展并加大防控力度,一是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将埃博拉出血热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的联合公告,确立了当前采取强制隔离等防控措施的法律依据。二是组织专家检查组,分赴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等地对有关高校接收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留学生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了解各地高校落实防控措施的具体情况;并对广西南宁世界体操锦标赛、东盟博览会期间防控工作准备情况,来华留学生、重点口岸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质检总局将继续关注埃博拉出血热等疫情发展,落实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口岸防控工作,同时做好中东呼吸道综合征和国际脊髓灰质炎疫情的口岸防控。

    二、质检总局大力推进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工作

    2014年8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组织机构代码条例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58号),将组织机构代码年度检查验证制度修改为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制度。

    与旧规章相比,新规章一是改变了原有的工作方式,组织机构不必每年都去指定地点办理代码证书年检,只需提交组织机构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即可;二是明确了年度报告的提交方式,组织机构既可以通过纸质报告方式现场提交,又可以选择电子报告方式在网络平台上提交;三是明确了年度报告的基本信息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机构类型、证书有效期、颁发机关。既保证组织机构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又简单易行方便组织机构填写,增强规章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158号令的出台,将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的改革成果以制度形式加以固化,表明了质检总局简政放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改革决心。组织机构从“被管理者”转变为“被服务者”,这不仅极大地方便了组织机构,也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

    三、2014年8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

    出入境卫生检疫情况。2014年8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查验出入境人员3332.94万人次,同比下降20.17%,其中发现传染病例520人次。出入境人员监测体检10.74万人次,同比下降5.29%。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12.15万人次,同比上升7.56%。对于以上检出病例,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进境农产品有害生物截获情况。2014年8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境农产品检疫过程中共截获有害生物 2222种66909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144 种5112次,一般有害生物2078种61797次。针对发现的疫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作退运、销毁、除害处理等检疫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并向国外通报,要求有关国家采取改进措施。

    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禁止进境物截获情况。2014年8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进境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共截获禁止进境物44166批次,其中从进境旅客携带物中截获了活动物、动物标本、宠物食品、植物种苗等,仅广东顺德检验检疫局就从一位香港入境旅客携带物中截获了100只濒危野生活动物绿鬣蜥;从邮寄物中截获了活体猪鼻蛇、活蜘蛛、海参等,仅浙江检验检疫局萧山邮办就从一件来自香港的邮包中查获了4只濒危野生活动物箭毒蛙。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从上述禁止进境物中检出有害生物5089批次,包括重要检疫性有害生物,被称为“水果头号杀手”的地中海实蝇、腐烂茎线虫、大洋臀纹粉蚧、苹果蠹蛾等。

    进口食品化妆品不合格情况。2014年8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261批、化妆品13批。不合格食品涉及18类产品,主要不合格产品是糕点饼干类、糖类和饮料类,来自34个国家或地区,食品添加剂超标、微生物污染和品质不合格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不合格化妆品涉及4类产品,主要不合格产品是肤用化妆品和美容化妆品,来自5个国家或地区,标签不合格、品质不合格和微生物污染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对以上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采取了退运、销毁或改作他用等措施,未进入国内市场。有关详细信息,将在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进口工业品检验监管情况。2014年8月,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简称“C-RAPEX”)的信息平台统计,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累计截获进口质量安全不合格商品7433起,主要涉及机械/成套设备、汽车类产品、服装等,目前,检验检疫机构已经依法对253起不合格商品采取退运或销毁措施,其余不合格商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从9月起,上月口岸检验发现的涉及安全、卫生、环保不合格项目并采取退运或销毁措施的消费类商品信息,将在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2014年8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2.67万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施检验检疫,计372.9万吨,22.36亿美元,检出不合格17 批,计3508.32吨,130.01万美元;对不合格废物原料,已全部移交海关实施退运。检验监管进口危险化学品1.03万批,计3006.5万吨、226.6亿美元,检出不合格574批,计106.67万吨、8.69亿美元。对不合格危险化学品,已全部根据具体情况督促企业采取救助包装等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014年8月,处置进口汽车缺陷召回8例,涉及13个车型、120600辆。

    四、2014年8月特种设备事故情况

    2014年8月份,全国共发生各类特种设备事故20起,死亡12人,受伤14人,与2013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7起,上升53.85%;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20.00%;受伤人数增加4人,上升40.00%。八大类特种设备中,锅炉事故3起,压力管道事故1起,电梯事故8起,起重机械事故4起,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3起,大型游乐设施事故1起。事故起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锅炉事故、电梯事故同比显著增加,其中,锅炉事故同比增加3起、电梯事故同比增加5起。以上事故正在按照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五、缺陷召回以及缺陷信息收集情况

    2014年8月,共有11家企业开展了15次召回活动,涉及缺陷汽车36.57万辆,次数较去年同期增长67%(2013年同期9次),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61%(2013年同期93.47万辆),8月受调查影响召回4次,涉及汽车17.95万辆;共实施家用电器产品召回1次,涉及数量103.90万件。

    2014年8月,共收到汽车产品投诉2108例。按汽车投诉涉及总成分类,涉及悬架投诉最多,为1349例;其次为发动机投诉,共计217例;投诉量位居第三位的是传动系投诉,共208例。

    六、开展“质检利剑”儿童用品执法打假集中行动有关情况

    近期,质检总局根据前期摸排发现的案源线索,组织广东、浙江、河北等七省(市)开展了“质检利剑”行动儿童用品执法打假集中行动,并对广东、浙江查办情况开展现场督查督导活动,以此推动全国儿童用品执法打假工作。

    今年“质检利剑”行动儿童用品专项行动以电玩具、童车、汽车安全座椅、奶瓶奶嘴、纸尿裤为重点产品,重点查处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未取得CCC强制性认证或超认证范围生产、标识欺诈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国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5813人次,检查企业5435家次,查处儿童用品产品质量违法案件232起,涉案货值175万元,移交其他部门案件4起。

    七、2014年度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第一阶段监督抽查情况

    2014年5月-8月,质检总局组织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实施了第一阶段监督抽查。“全面撒网、重点布控、精准抽查、成效显著”是此次抽查的突出特点。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全国口岸、国内市场、出口生产企业和货物集散地实施抽查,抽查环节上做到了进出口商品主要流通渠道的全覆盖。针对近年来质量问题频发、消费者普遍关注的高风险商品,加大了抽查力度,严格依据国家强制标准实施检验检测,一根标尺量到底。在市场采购抽查环节,采取创新措施,要求检验检疫机构的实验室工程师和检验员联合实施抽样,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国家监督抽查的执法作用。抽查结果达到了预期目标,实施重点布控的进出口不合格商品得到充分暴露,为下一步集中优势行政资源实施严格监管和精确打击提供了重要依据,检验检疫系统守护国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能力得到进一步锤炼和提升。

    此次抽查涉及机电、轻纺和资化3大类、13种重点商品,主要包括:医用呼吸机、植物保护机械、棉花收获机、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电力变压器、小家电、服装、木地板、湿巾等产品,全国共抽查了3385批次产品,检出118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4.86%。抽查结果显示,进口商品不合格率36.78%,出口商品不合格率28.17%。

    第一阶段抽查的13种重点商品中,进口方面:家用电器不合格率15.53%,机械设备不合格率23.61%,医疗器械不合格率81.03%,服装不合格率39.5%,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不合格率42.13%,木制品及木家具不合格率8.22%,危险化学品不合格率52.38%。出口商品方面:家用电器不合格率40%,灯具不合格率59.38%,服装不合格率16.07%。

    按产品类别划分,机电类不合格率36.52%,轻纺类不合格率33.88%,资源与化学品类不合格率41.62%。其中,机电类的进口医疗器械不合格率相对较高,主要不合格原因为安全标识不合格;出口家用电器不合格率相对较高,主要不合格原因为电气安全不合格。轻纺类的进口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不合格率相对较高,主要不合格原因为菌落总数和标识标签不合格;出口服装不合格率相对较高,主要不合格原因为标识标签不合格。资源与化学品类的进口危险化学品不合格率相对较高,主要不合格原因为安全数据单和中文警示标签不合格。

    按产品进口国别划分,韩国、意大利、日本、越南和美国的进口产品数量相对较多,不合格产品检出率相对较高,平均达到42.48%。不合格产品主要集中于服装类,原因主要是标识标签、纤维含量和色牢度不合格。

    从整体看,在全部抽查商品中,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进口商品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小家电、服装、木地板、湿巾等进口消费类商品累计抽查2328批,不合格率34.97%,高出同类出口消费类商品7.26个百分点。其中,进口不合格服装类共涉及261个品牌的603批次商品,抽查发现10次以上不合格的品牌有:飒拉(ZARA)、巴适卡(Bershka)、爱马仕、无印良品、时尚起义。

    对于以上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质检总局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是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整改复查,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依法查处,加强对同类产品共性问题的跟踪抽查;二是将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为有关政府部门掌握进出口商品质量状况、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参考;三是发布监督抽查结果,让消费者知晓产品质量信息,便于公众监督和选购,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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