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江苏营改增试点第一个申报征收期的结束,南京市直属分局稽管的南京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共交通运输收入所属期10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显示应纳税额为零,较过去营业税每月申报150万元左右税额,税负大为下降;与此同时,中北集团、地铁集团本月申报增值税也较原营业税税负水平有了下降,“营改增”减负增效的功能在公用事业系统开始显现。 本次“营改增”试点,我市公用系统企业分别根据自身不同特点,选择了计税方法。其中需要大幅更新车辆的企业计算时大多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每月可以抵扣购置车辆、维修费及油料等进项税金,而车辆更新需求较少的企业大多选择按照3%的简易计税办法,两类企业税收支出都有了一定程度的减少,这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当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生发展,创建国际名城,提升南京市城市整体形象,迎接青奥会的要求,我市公共交通企业正在改制,为更好适应公共交通发展需求,每年将加大投入更新营运车辆。本次营改增减负给公交企业带来了更新车辆、优化运营的新的发展机遇,这一举措必将有力推动城市交通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