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金税、金关信息比对盲区,大量变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以抵扣销项,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形成完美骗税链条。
武汉市国税局近日破获全国首例变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案件,犯罪嫌疑人在8个月的时间内,涉嫌骗税2600余万元。目前,嫌疑人洪某已移送司法机关。
调查发现,武汉德盛石化有限公司负责人洪某一方面非法取得经过变造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一方面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前者是公司的进项税额,后者是销项税额,两相虚抵,而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流向30多家需要增值税进项发票的企业,洪某按开票面额的7%收取手续费。
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该公司涉嫌骗税金额2600余万元。
为洪某提供变造发票的林某(在逃)摸透了金关、金税系统在比对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时,仅核对单号、时间、税额等信息,而很多企业进口农产品后,因免税不需抵扣进项税,于是在获得这些农产品缴款书信息后进行变造。
武汉市国税局建议,海关和国税稽核比对系统应增加比对项目,减小纳税人变造海关完税凭证的可能性。
2013年9月,该市硚口区国税局发现武汉德盛石化有限公司销售收入突然由原来每年一、二百万元增长至4000多万元,但缴税竟不足万元。稽查人员上门核实,发现该公司在住宅楼办公,只有负责人洪某及代账会计等2名工作人员。从该公司账本看,均从海外进口塑料,且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于抵扣税款。
稽查人员还发现蹊跷:德盛公司进口塑料,却不在武汉报关,舍近求远到汕头、蛇口、天津、大连等地报关。一系列反常行为引起武汉公安、国税重视,成立专案组,分赴外地调查。
经查,德盛公司提交的海关完税凭证除开票日期、缴款书号和税额信息正确外,其余均系编造。真正进口货物的公司是中粮等粮食企业,进口货物是玉米和大麦。德盛公司向下游30多家企业销售的业务也为虚假。该公司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案发,共持13份变造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报抵扣税款1857万元,同时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59份,虚开税款767万元。两项合计骗取抵扣税款2600余万元。
经公安机关侦破,抓获洪某及其上线杨某。据杨某交待,从另一犯罪嫌疑人林某(在逃)得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交国税部门比对,但只比对单号、时间、税额等信息。很多企业进口农产品因免税不需抵扣税款,导致缴款书未交国税部门比对,给不法分子骗税留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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