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府决定废除食盐专营制度,食盐进入普通商品之列,从春秋齐桓公开始的食盐专营又一次画上句号。
也就是说,政府已下决心不再以食盐安全为由进行专营,两千年来食盐专营存在的理由是为政府筹措资金。
食盐利于在生产源头管控,关键是人人必需,将税嫁接在食盐之上,民众避免不了被征税,又对税收不敏感,实在是一个好方法。这类似人头税,有多少人吃盐就要多少人交税,公平合理。
这种税收也很少有人能逃得脱,比如我们众多回忆革命先烈艰苦战斗的故事提到敌军封锁解放区,食盐很难获得,其实获得的食盐里面也含了税收。既然有税收,售价自然就比生产成本高许多,私盐就有了价格优势,历代都有靠私盐生存者,生生不息。至今还是这样,不少卖腌菜者就用工业盐,乡下至今还有没有加工过的粗盐。
食盐也有不是专营的时候,非专营之时,食盐则掌控在地方豪强之手,赚取巨利,也难怪中央政府会眼红。公用事业一向比较容易赚钱,这就好比现在的水、电、燃气,涨了价格消费者也没办法。
古时不少商品上都含有税,比如酒税、茶税、盐税、丝绸税,但即使如此,经营者依然可以赚到钱,因为这些商品增加的成本很容易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对盐、茶的专卖造就了如晋商、徽商这样的商帮。
但是现在这些商品税收已微乎其微。魏晋南北朝时期,盐税占国家财政收入的80%甚至90%以上,解放初占5.49%,2006年只占0.04%。这并不是因为绝对额太小,而是因为食物在消费中比重越来越小,而食盐的比重更小。现在一个人一年食盐消费大概只有12元。这也是富起来的一种表现。
在这种情况下,当然还可以通过提高食盐价格来增加税收,让食盐重新成为征税主力,但是这会让私盐利润更加丰厚,增加管制成本。另外更为关键的是,人头税已不得人心,按照财产、所得和增值来收税,让有能力者承担更多责任才是大方向。
国家已不用仰仗食盐征税,而食盐还有专营之名,一种商品专营是由于防止疾病,本身就站不住脚也缺乏先例。食盐专营造成了许多矛盾,比如生产环节指责流通环节利润过于丰厚,官盐指责民盐造假。
如今食盐可以自由竞争,大家各忙各的,靠本事吃饭,没抢到饭吃也无话可说。食盐生产企业自然会因此受益,但受益程度待考,因为食盐生产并非有难度的技术,以前认为批发价过低,不过是认为流通环节的利润更高而已,从报表上看,生产环节利润尚可。官办盐的利润肯定会受影响,想进入流通渠道的民营资本倒是会因此受益。
也有人担心食盐管制解除后,行业会出现质量问题。美国限酒令之后私酒盛行,质量层次不齐,黑社会寄生其中,后来放开限酒令,问题反而少了很多。食盐放开后,估计问题同样会变少。
当然,未来还会有许多商品上加有税收,但是都会更有针对性。比如欧美国家对烟草课以重税,更多是为了惩罚,也是一种价格调节机制,借助价格提升减少消费量,从而控制烟叶危害。中国也有高额烟草税,烟草税的重要性早超过食盐。将养路费加在汽油中,用得多的人多交,用得少的人少交,而且征收起来方便,在交易中直接完成,减少征收成本,减少监管漏洞。这些类似盐税的征收方式,还会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