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2013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5日刊宪。这显示了特区政府努力打击非住宅物业的短期转售活动,从而进一步纾缓过热的物业市场的决心。
据介绍,条例草案旨在落实经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并已于2月22日公布的进一步应付物业市场过热的新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增加住宅物业和非住宅物业交易的从价印花税税率;提前征收非住宅物业交易从价印花税的时间,由现时在订立售卖转易契时征收,改为在签订买卖协议时征收,使其与住宅物业交易的现行安排一致。
政府发言人表示,建议的新措施适用于所有人士,但购买住宅物业而在置业当日在香港没有拥有其他住宅物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除外。
发言人说,政府现行的政策,是优先照顾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住屋需要。希望拟议的新一轮措施可以加强对住宅物业需求的管理,打击非住宅物业的短期转售活动,从而进一步纾缓过热的物业市场。
条例草案将于4月17日提交香港特区立法会。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2月22日宣布,新推出两项楼市管理措施,包括提高买卖楼宇印花税税率至最高为交易额的8.5%,和非住宅物业买卖在签订买卖协议后便须缴付印花税。曾俊华表示,措施旨在防范楼市风险进一步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