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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国家税务局董文波副局长与纳税人在线交流访谈实录

2013-05-21 10:17:34来源:中华财税网

  主持人2013-05-07 14:35:09

  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您访问青岛国税门户网站,关注“在线访谈”活动。今天的访谈嘉宾是青岛市城阳国家税务局董文波副局长,董局长就广大纳税人关心的纳税相关问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现场回答网友的提问,听取大家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大家踊跃参与。董局长欢迎您,请先跟我们网民朋友打个招呼。

  董文波副局长2013-05-07 14:35:49

  各位网友,下午好!感谢大家在百忙中参与青岛市国税局的这期在线访谈节目,非常高兴能够通过“在线访谈”这种形式同大家沟通、交流。我代表城阳国税全体干部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国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诚挚地欢迎网友就纳税相关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谢谢!

  @盛夏晚晴天2013-05-07 14:36:01

  向董文波副局长提问:局长你好,我公司201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错误,请问应如何改正?

  董文波副局长2013-05-07 14:40:12

  这位网友你好,对于汇算清缴错误申报,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在汇算清缴期内,纳税人如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未涉及缴纳税款的或虽涉及缴纳税款但税款尚未入库的,可携带税务登记副本在办税服务厅撤销错误申报,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涉及缴纳税款且税款已经入库的,则不能做撤销申报,需携带纸质正确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修改,税款多退少补。(2)在汇算清缴期外,纳税人如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需携带纸质正确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修改,税款多退少补。

  @初创业者2013-05-07 14:43:34

  向董文波副局长提问:董局长好!我是去年毕业的大学生一直没有合适的就业机会。今年3月份,我去江苏逛了一趟,与当地菜农达成合作意向,准备利用水稻秸杆编制草帘子用于菜棚取暖过冬以及培育绿化草苗用。主要生产工艺是从农民购稻草,经过筛选环节,将筛选后的稻草用编织机制成草帘子出售。请问:草帘需要纳税吗?听说你们还分小人和一般人,俺想问问在税率上还有区别吗?分别是多少?从农民收稻草没有发票怎么办?请你给俺指点一下,俺好算计算计干这项目是否划得来。谢谢您!

  董文波副局长2013-05-07 14:58:50

  这位网友你好: 1、草帘是增值税应税货物,若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是17%,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是3%。 2、根据《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规定,稻草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收购人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

  @会计娜娜2013-05-07 14:49:34

  向董文波副局长提问:领导好!俺是就业时间比较短,给一家福利企业做会计。今年2月份申报增值税时把俺师傅告诉俺注意的问题给忘记了,将申报表中的即征即退一栏的数字添列在一般货物劳务栏。老板知道了把俺训了一番,还告诉俺处理不好影响退税就炒俺,请问俺该怎么办呀?

  董文波副局长2013-05-07 15:03:40

  这位纳税人,请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公章,到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办理申报表更改手续。

  @狮子娜娜2013-05-07 15:02:53

  向董文波副局长提问:局长您好,我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有一个厂房出租给另一企业,供电公司将电费发票直接开给我单位,承租方不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单位可否将电费收入直接冲减制造费用?

  董文波副局长2013-05-07 15:05:42

  感谢您的参与!这是不可以的。首先,从增值税方面讲,这种行为属于转售电力。出租方可以全额抵扣电费进项税额,然后给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计算收入计提销项税额。其次,从所得税方面讲,电费收入也应当算做企业的收入项目,也不可以直接冲减制造费用。

  @小雨2013-05-07 15:12:12

  向董文波副局长提问:局长好!我是从事家居装潢材料销售的个体户,最近你们管理员打电话要我到办税厅变更身份证号码,因前登记的是一代身份证。我还是我,又没有什么经营项目变化,也照常纳税,还需要去吗?如用二代身份证不会把俺税务登记的号码变了吧?那样可惨了,俺还用发票专用章开网络发票,还银行扣税,这样不是都需要重办吗?多麻烦呀!俺一直顾虑这些,所有不想去。请您给答复一下需要这么麻烦吗?

  董文波副局长2013-05-07 15:25:46

  这位纳税人你好,因为一代身份证已经作废无效,所以你必须前来办理变更。相关手续如下:需要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公章,到所属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行变更。变更后,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并刻印新的发票专用章,同时持新的税务登记证办理银行代扣协议。

  @轻舞飞扬2013-05-07 15:29:19

  向董文波副局长提问:董局长,您好。我单位有自用的车辆,属于那种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还需要征收车辆购置税吗?谢谢!

  董文波副局长2013-05-07 15:31:40

  这位网友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你单位自用的车辆只要属于应税车辆的范围就应当按规定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也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主持人2013-05-07 15:35:39


  各位网民朋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嘉宾访谈就到这里。对于网民朋友提出的问题,访谈结束后可以在青岛国税互联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中查阅访谈实录。感谢朋友们的热情参与,感谢董局长。


  董文波副局长2013-05-07 15:36:11


  感谢大家对城阳国税局的支持。如果大家还有问题,可以拨打城阳国税咨询电话87868351,或者通过税企邮箱以邮件的形式向我们咨询。对大家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会认真对待,虚心接受,不断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从而更好的服务于纳税人,为城阳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希望网友们继续关心和支持城阳国税局的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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