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有关“6月1日起购买170万元以上豪车需缴纳20%的奢侈税,与购置税一并在上牌时收取”的消息受到关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称:“这项政策基本属实,暂定是加收20%的奢侈税。而170万指的是扣除增值税后的价格在170万元上的豪车,不足170万的车暂时不受该政策影响。有消息称将在6月实施,但具体实施时间我们还没有收到相关通知。”
政府对高价豪车额外征税,目的当然是要抑制其消费。但我认为对豪车征收奢侈税值得商榷。
奢侈品是针对生活必需品而言。与维持基本生活的消费相比,奢侈消费或追求数量多,如满衣橱的衣服;或追求品质卓越,“食不厌细脍不厌精”;或追求稀有,如钻石;或追求绝对的高科技新技术。由此可见,奢侈行为本身无所谓对错,对某种奢侈行为是不是予以限制,要看两种情况:一种是,这种消费是不是让社会承担成本,比如大量消耗稀缺的不可再生资源,形成浪费,或排放污染,危害他人,对这类情况可以用税收予以限制,现在也确有类似税收;另外一种情况是,这种消费由谁埋单,目前疯狂的公款消费是公职人员奢侈,纳税人埋单。
单纯从消费高价豪车来看,不能断定就是浪费或过度消费,豪车体现着人们富裕起来后的某种心理需求,富人一掷千金,真正的受惠的是生产者、销售者,但这都是在两厢情愿的气氛下进行的。这其实是一种比征收重税更加温和的调整收入分配方式。
此外,豪车消费也体现了社会进步,富有才能消费奢侈品。奢侈品不断地转化为必需品,而新的奢侈品继续产生,人们的生活就在这种竞争中得到提升,家电和数字产品可谓这方面的典型。这类奢侈品,因为用的人多了,价格降低,“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普及而成必需品。典型的例子就是手机,当初的手机数万元一台,绝对是奢侈品,如果当初重税限制,今天百姓可会人手一台手机?
170万元以上的豪车,在主流豪华品牌当中占比并不大,在华一年总销量也不超过5000辆。对这么小的细分消费群高额征税,实际上并不能为市场和社会带来什么价值。反而是2009年对汽车消费税的调整,对调节汽车消费结构、营造节能减排汽车社会有一定积极意义。单就以价格来划分是否奢侈、是否浪费,这实在是简单粗暴。普通老百姓向往开上豪车,富人们追逐豪车,只是对提高生活质量的正常追求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