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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奢侈税可调节收入分配

2013-06-21 09:16:29来源:中华财税网

  据《证券日报》报道,日前,坊间传出“6月1日起购买170万元以上豪车需缴纳20%的奢侈税,与购置税一并在上牌时收取”的消息。

  报道称,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这项政策基本属实,暂定是加收20%的奢侈税。而170万指的是扣除增值税后的价格在170万元以上的豪车,不足170万的车暂时不受该政策影响。目前具体实施时间未定。

  虽然这一政策的出台始终未得到官方证实,甚至还有人出来“辟谣”,但此消息一出,仍在社会上引起不小反响,再度引发人们对于“奢侈税”的关注。

  哪些物品能算作是“奢侈品”?对“奢侈品”征税是否合理?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孙健波。

  法律看点

  1. 奢侈品消费在中国是否普遍? 2. “奢侈消费”应包括哪些内容?

  3. 征“奢侈税”是否符合国情? 4. 征“奢侈税”有何积极意义?

  专家解读

  花几万元吃顿饭也属奢侈消费

  孙健波解释说,“奢侈品”的概念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它是指明显超出普通人的经济能力去享有的一种超前的消费物品或进行的一种消费行为,属于过度消费。

  “奢侈品”这个概念应当带有历史色彩,比如,十几年前,拥有一部手机或一部小汽车等,都算是奢侈品。可现在,拥有手机和小汽车(价格极高的豪车除外),早已是普通人和普通家庭可以拥有的,根本不算什么奢侈品了。

  所以,奢侈品的概念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而不断发生变化的。

  而现在,一部几百万元的豪车、一只十几万元的女士包、一套千万元的别墅肯定属于奢侈品范畴;同时,吃一顿饭就花掉了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这种过度消费行为,应属奢侈行为。

  奢侈消费浪费资源理应对其征税

  孙健波表示,对奢侈品征税应当既包括对奢侈物品征税又包括对奢侈行为征税。

  征收“奢侈税”,一是为增加财政收入,能有奢侈消费行为的人对价格不是很在意,更看重的是身份和满足感,这些人本身收入非常高,让其多为社会做些贡献也是应该的。

  二是有一些过度消费行为会浪费更多的社会资源,如吃一顿饭花几万、十几万元会造成极大的浪费;私人游艇和私人飞机都会占用更多的天空和水域面积;住高档住宅的人得到的安全保障等服务都明显多于住普通住宅的人。

  孙健波说,对少部分高消费者征收奢侈税,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应纳入“消费税”中定期调整税目

  孙健波告诉记者,很多国家对类似高档消费品和过度消费行为都是征收“奢侈税”的,像美国、日本等国。

  中国其实也在对部分过度消费征收“消费税”,如对游艇、珠宝等都在征税。现在对汽车也在征消费税,下一步可能会对价值超过一定标准的“豪车”加重征税。

  孙健波说,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时开征消费税,2006年时对一些税目进行了调整,去掉了原有的护肤品、洗发水等,增加了游艇、高尔夫球和球具等,现在共有14个税目。

  可以根据当下的情况经过充分调研后确定一个税目表,每隔几年调整一次,包括税率也可以调整。

  孙健波认为,奢侈税这个名称将来应该不会用,更有可能会将其纳入到消费税当中,征收“特别消费税”。对进口奢侈品,也应在进口环节开征“奢侈税”,否则一些人会到国外买奢侈品。“奢侈税”征收国内、进口环节应衔接。

  孙健波认为,中国很有必要征收奢侈税,因为,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很多人的财富积累不是通过正当渠道和自身的努力取得的,有很大的投机成分。

  相关数据

  有数据统计,中国人均收入是美国的十四分之一,但中国享有世界四分之一的奢侈品份额。,每次只削一点,一点一点来,最终将面团削平,不应一蹴而就。

  张宏伟认为,就现阶段房产税城市扩围而言,可以分批次逐步在各个城市扩围推进,“温水煮青蛙”,不可能一下子所有省会城市都铺开,首先一线城市及部分重点二线城市可以优先推进,比如深圳、北京、杭州等,其次,东中部省会省市都参与进来,接着,其他市场征收条件成熟的地级市也可以征收,尤其是东部一些地区的地级市。

  另外,从房产税征收力度来讲,张宏伟表示应该多学习上海、重庆这两年稳步推进的成效和方法。当前,上海、重庆根据政策制定之初的游戏规则,通过逐年调整、逐年增加征收对象范围的方式扩大征收房产税对象的范围,每年调整的范围和力度不大,市场均可接受,可谓是做“刀削面”式征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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