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至22日,省局召开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推进会,部署和推进全省国税系统“营改增”试点具体工作。省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李兴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局“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市(地)及试点县(市)国税局分管货物和劳务税工作的局领导,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李兴伟总会计师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重点做好八项工作。一是试点纳税人的接收确认;二是征管基础管理工作;三是增值税管理;四是纳税服务工作;五是技术支持保障;六是培训工作;七是模拟运行工作;八是应急预案的管理。做到统一时间结点、统一政策口径、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数据处理、统一操作标准、统一质量监管,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各级国税机关要遵循“发挥比较优势、减轻基层国税干部和试点纳税人负担和平稳过渡”三项原则,不折不扣地完成税务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确保此次“营改增”试点工作在我省全面、平稳、顺利地推行。
省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纳税服务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对“营改增”推行过程中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对“营改增”相关政策、税控稽核、征收管理、技术运维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