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优服务、惠民生、促发展(四川国税)
时间: 2013-03-06 10:00 至 2013-03-06 11:00
嘉宾: 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李禄平
详细内容: 2013年3月6日上午 10:00至11:00 省国税局李禄平总经济师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做客由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省广电局主办、省纠风办和四川广播电视台共同承办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阳光政务》,主要围绕“优服务、惠民生、促发展”主题与广大听众朋友进行交流。 收音机收听AM(调幅)1116千赫;FM(调频)98.1兆赫、106.1兆赫)。网上收看收听:链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首页,点击“政务热线”;新浪官方微博,搜索川广新闻《阳光政务》。
[主持人]:李总,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我们注意到,自2008年以来,这已是连续第5年沿用这一主题。能请你谈谈对“税收?发展?民生”的理解吗?
[省国税局总经济师李禄平]:这个主题阐明了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内涵,是税收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要理解这个主题呢?我认为应该从税收的职能谈起。
税收主要有三项职能。第一项是筹集财政收入。据统计,我国财政收入90%以上来自税收。正是税收提供了这样强大的财力保障,才使国家能够有更多的钱来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不断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等方面的需求。第二项职能是调控经济。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国家通过税收政策来引导企业、个人的经济行为,合理配置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比如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家出台了结构性减税政策。为了支持西部大开发,国家出台了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的第三个职能是调节分配。税收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一种形式。通过税制设计的安排,将高收入者一部分收入集中到政府手中,然后通过转移支付等形式,分配给那些需要救济的低收入者。同时对发达地区的一些税收,也可通过转移支付来支援西部不发达地方和老少边穷地方,缩小地方贫富差距。从税收的三项职能看,税务部门的职责不仅仅是组织收入,还与服务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制定税收宣传月主题时,确定了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这个主题从08年一直沿用到现在,已经深入人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接受和认同,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今年继续沿用,我们认为符合中央关于稳发展、惠民生、促和谐的总体要求,符合当前社会的经济形势和税收的工作实际。
为了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同时结合四川省情,对主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确立了具有四川特色的宣传副标题“美好天府?和谐税收”,以此表明国税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优化征管服务工作,为四川经济和社会发展来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