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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改革路径之变

2013-06-13 09:19:26来源:中华财税网

  2009年以来,证监会已经启动了三轮的IPO改革。

  第一轮改革伴随着IPO的第七轮重启,开启了询价制度完善之旅。

  随后的2010年,监管层推出第二轮IPO改革,主要举措包括取消新股发行定价窗口指导,完善报价和配售约束机制,加强公众监督和约束,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主承销商自主推荐并扩大网下询价范围,重视中小投资者申购新股意愿等。

  然而,尽管历经两轮改革尝试,还是没有改变IPO投资者短线操作、新股上市初期可流通比例较低、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不够清晰等问题。

  于是,2012年,第三轮IPO改革启动。这次改革的措施之细致与行政监管边界的探索,至今仍然争议不断。

  创新突破方面,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引入、老股转让带来的新股流通量增加、预披露提前至发审会前一个月等,都是此前的重大突破。

  然而,这轮改革的争议在于,市场认为监管层加入过多的行政干预,如25%的市盈率红线、多次询价制度、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炒作遏制措施等。

  尽管争议尚存,但不可否认的是,市场博弈和约束机制在前三轮改革中,已经开始初步探索。

  在此期间,发行失败的案例已经出现,欺诈发行上市的案例中,新增拟IPO阶段企业的身影;中介机构方面,从以往暂停保代申请受理亦属罕见,到现今终身市场禁入频出,万福生科(300268.SZ)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的3亿先行赔偿方案首开先河。更重要的是,IPO在审企业财务核查的开展,带来长效机制初现。

  但是,对于市场而言,这并不足够,IPO至今仍是悬在A股二级市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这也使6月7日启动的第四轮发行体制改革面临更艰巨的任务。

  具体措施方面,改革现已步入深水区。在原有IPO制度上,进行技术性细节修补,已经越来越艰难,动辄触及行政监管介入过度与市场化改革方向的边界。

  制度改革方面,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大方向下,要进一步触及如何弱化实质性盈利判断、形成市场化约束机制,则涉及法规推进与市场环境的相互配合。

  业内人士认为,要完全市场化并非易事,在眼下也并不实际。

  市场环境方面,IPO已实质暂停超过7个月,这意味着第四轮发行体制改革实质上已经成为未来IPO节奏正常化的机制准备基础,二者休戚与共。

  上述数重难题,都在考验监管者的智慧和执行力。

  就最新公布的意见征求稿来看,这份第四轮改革纲领,体现了上一轮改革至今一年多时间内的监管经验,最突出的在于新股发行过程监管、行为监管和事后问责的强化,其中很多细节措施,在过去一年的行政监管执法中可以找到踪影,是为第一个难题中技术性细节修补的再推进。

  第二个难题方面,该意见也带来了制度创新方面的突破,包括市场期盼多年的主承销商自主配售的突破、类绿鞋机制的稳定股价措施引入、发行前先发行公司债、发行人自选择发行时间点等。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发行条件的突破,此次仍然欠奉。

  6月7日,针对第三点,6月21日征求意见结束,证监会将根据征求意见稿的情况,对于意见稿做相关修订并正式发布。

  意见正式发布后,在审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完成审核进程,已经符合新的指导意见稿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就具备获得发行批文的条件。

  这种表态符合市场对于IPO重启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配套推出的预期。事实上,这是一个重要的表态。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资本市场而言,长期停滞IPO并不正常。但有关IPO重启的模糊表态,对市场并非好事情,监管层应该对市场做出明确的预期管理,这样市场才能更好地消化该消息,消除不确定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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