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借入和偿还的账务处理

2013-06-18 09:50:16来源:中华财税网

  1、短期借款借入和偿还的账务处理

  1)企业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按借入的实际本金数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借款

  2)企业归还各种短期借款,应按实际归还数: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例1] 某企业3月7日取得六个月期的短期借款18 000元,转入存款账户;上述短期借款自七月份,开始以银行存款3 000元归还部分短期借款。

  借入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18 000

  贷:短期借款 18 000

  自七月份开始偿还短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 3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2、短期借款付息的账务处理

  1)按月预提利息时,以预提数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预提费用”账户,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预提费用”账户;实际支付利息额若大于预提利息时,其差额则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假如小于预提利息时,则差额用红字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预提费用”账户。

  2)企业借入的短期借款的利息如果按月支付,或利息额不大且在借款到期时与本金一起偿还的,则在支付利息时,直接计入当期有关费用,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额,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2、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民间非营利组织借入长期借款存入银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归还借款时,借记“长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利息、汇兑损失等),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为日常业务活动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筹资费用,借记“筹资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允许资本化的期间内,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借记“建工程”科目,贷记 “长期借款”科目。

  【例】某民办非营利大学为建造新教学楼向银行借入5年期借款5000000元,年利率为6%,每月计息一次,工程于第3年竣工交付使用。借款于第5年一次还本付息。会计部门根据有关凭证,填制记账凭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取得借款:

  借:银行存款 5000000

  贷:长期借款 5000000

  (2)前三年每月计提利息:

  借:在建工程 25000

  贷:长期借款 25000

  (3)竣工交付使用后每月计提利息:

  借:筹资费用 25000

  贷:长期借款 25000

  (4)第五年到期还本付息:

  借:长期借款 6500000

  贷:银行存款 6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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