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美国而言,美国房产税属于美国财产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为了促进美国房地产的活跃,现在美国房产税呈现出“宽税基、低税率”的状况。而且美国房产税的立法几乎都是由地方政府自主决定,一般由州宪法与州法律进行规定,也存在一定的减免优惠,并主要用於提供公共服务。
在美国,美国房产税是由地方政府自主决定:美国房产税体现了美国分权与自治的宪政原则,主要房地产税的立法几乎都是由地方政府自主决定,一般由州宪法与州法律进行规定。具体来说,由州以下的地方政府实行分级征收,主要由市、镇或校区具体征收,各自执行不同的税率,房地产总税率为各级税率之和。上世纪90年代以来,州政府所征收的房地产税大为减少,主要是州以下的政府征收了大部分的房地产税,但其税率要受到州政府和州法律的管制。
现在,美国房产税呈现出“宽税基、低税率”的状况。以房屋和土地的价值作为税基( 计税依据和标准), 税基宽广,以普遍征收为是美国房产税的征收原则,所有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者都要缴纳房地产税,除非获得税收减免优惠。税基无疑是决定征税数额的关键因素,而房屋和土地的价值评估是征收房产税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由於房屋和土地的价值随着市场不断波动,所以一般要定期评估,例如三年一次。由於房屋和土地数量庞大, 为了节省成本、提高效率,一般采用批量评估的办法,而不是单个评估。
评估价值对美国房产来讲很重要,但是一般都是有公正性可言的。美国一般通过评估方法、评估人员和评估程序保证评估的公正性。评估方法有三种:市场法( 侧重考虑近期市场卖价)、收益法( 侧重考虑未来收益) 和成本法( 侧重考虑资产的重置成本及可能存在的贬损因素),并视情况综合、灵活选择运用这三种方法,以期准确评估房地产价值。评估人员具有专业性,建立专门的评估机构队伍,并可让当事人自行选择。在评估程序上,存在不相关的多个机构各自独立评估,然後综合评估结果,并为当事人提供申诉和救济的途径。
目前,在美国各地,美国房产税的税率一般不高,通常在0.6% 至3% 之间,实际缴纳的房地产税额是税基( 房地产的价值) 乘以房地产税率所得的数额。
针对美国房产税的减免优惠,一般是针对公共、宗教、慈善机构,也有利用房地产税这一手段促进经济发展、鼓励某种交易行为或鼓励某类地产的改良,例如对农用地的税收优惠、对所购买的首套房的税收减免等等。对於免税的范围和对像,有的地方是由州宪法来决定,有的是由州立法机关用州法律来规定,同时,按照美国各地的宪政体制,州高等法院往往保留最终审查权。
美国房产税主要是用於提供公共服务:房地产税在美国地方政府收入中占据重要地位,是绝大多数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所征收的房地产税基本上用於州及州以下各级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例如消防、治安、道路交通、教育、环境改善等等。
在美国,美国房产税与美国的公立免费教育通常紧密结合在一起,相当一部分的房地产税用於公立中小学教育。通过这些公共服务的提供改善房地产周边的居住环境和教育环境, 使得当地房地产价格上涨,地方政府房地产税收因此增加,形成良性循环。由於美国房产税是针对不动产征税,相比较动产税或其他税种,某一区域的房地产税额具有稳定性和透明性,公众比较容易监督税收的数额及去向。考虑房屋和地产的不动产特性, 一般由各地市、镇或学校管区等不同级别的机构和部门进行具体征收,也可以委托当地金融机构代为收取。对政府的征管行为不满,民众有申诉和救济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