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市“营改增”试点后,出租客运行业将由地税部门移交国税管辖,长寿区国税局狠抓“四项措施”,切实做好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强该行业税收管理,保证全区出租客运行业的稳定。
一是加强行业调研。对全区5户出租客运公司的运营模式、出租车管理、公司股东构成、发票开票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调查,全面了解全区出租客运行业的现状及问题。
二是政策宣传辅导。采用集中约谈的方式,宣传“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业务部门集中宣传辅导“营改增”税收政策、各种业务对应的税率、纳税申报、发票购买和抵扣等纳税人关注的问题。
三是优化纳税服务。管理员开展全程跟踪服务,为出租客运行业纳税人办理好发票领购手续,提供咨询服务、引导服务,加强对纳税人涉税需求的征集和响应,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四是为纳税人减负。加强税企沟通,消除了出租客运行业纳税人对于“营改增”工作的担忧和顾虑,让纳税人更好地熟悉和了解税收政策。同时按市局统一部署,降低出租客运行业平均税负,并维持出租客运行业原有缴税方式,减轻纳税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