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25日,江津区国税局共向辖区内69户符合认定标准的试点纳税人送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标志着“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票种票量限额核定工作如期完成。
在69户“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中,涉及交通运输业37户、部分现代服务业9户,其中:超标纳税人43户,未超标纳税人3户,试点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23户。
一是注重宣传辅导。区局通过调查摸底、培训、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涉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超标纳税人和试点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兼营应税服务的企业情况,在此基础上,认真辅导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限量申请审批表》。
二是注重文书审核。在填表过程中,针对“营改增”纳税人的特殊情况,局所帮助指导其如何填写文书资料,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通过地税提供的信息、财务报表等信息来核实,通过严把文书审核关,确保纳税人信息提供的真实性,为做好资格认定审批打下了基础。
三是注重管理服务。为避免企业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上出现问题,区局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专票保管场所及专票使用等的宣传辅导,为“营改增”企业在专票领购、专票开具等方面提供个性化服务,指导企业财务人员规范财务核算,确保“营改增”正式实施后,企业能够规范、正确的使用专票,正确核算进、销项税额,保证“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正常平稳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