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 正文

新疆昌吉警方侦破特大虚开增值税案 涉案2.5亿元

2013-09-29 09:59:09来源:中华财税网

  新疆昌吉州警方27日透露,民警经过3个多月的侦查,通过大量涉税资料和电子资料查证,查明昌吉州6家贸易公司,在2009年至2013年5月期间,与全国20个省市、157个县市的589家企业发生业务,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961份,开票金额15.01亿元、回流资金12.98亿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2.5亿元。

  经查,2013年5月,昌吉国家税务局在对昌吉市富垄贸易有限公司、新疆冠吉贸易公司2家外贸公司涉税资料进行调账检查时,发现上述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符,并与其它4家公司在同一地点办公,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运营情况存在诸多疑点。

  为此,警方与税务部门今年6月5日成立联合专案组,对相关情况予以立案侦查,先后发现关联企业关系异常、出口额及退税额异常、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流异常、资金流异常、结汇异常、货物流异常、国外公司异常、报关异常、人员异常、运作模式异常等11处疑点。后经3个多月的侦查,通过调取大量涉税资料和电子资料进行甄别查证,查明该案主要涉及昌吉州6家贸易公司,是以尤某为主要控制人的企业团伙作案,这6家企业在2009年至2013年5月期间,与全国20个省市、157个县市的589家企业发生业务,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961份,开票金额15.01亿元、回流资金12.98亿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2.5亿元。

  专案组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主要涉及高退税率的棉布、蒙绒、电子产品等。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该犯罪团伙付给生产厂家的购货款,通过中间人又回流至其所经营的涉案公司,通过伪造资金流以掩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通过内地“空壳”运输公司,开具虚假业务的货物运输发票;犯罪团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实际均未发往新疆,呈现出口货物的货源地和报关地均在外贸企业所在地之外的异常出口业务。

  此案是新疆乃至西北地区有史以来跨区域最广、涉案价值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的一起涉税案件,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先后3次派出督导组督导案件进程并解决实际困难,并于8月27日发送10961条情报线索,在全国157个县市发起集群战役。在案件侦办中,鉴于案情复杂、涉及区域广泛、调查取证不易等诸多困难,州公安局多警种联合行动,集中优势力量确保案件成功侦破。

  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3名主犯已被逮捕,冻结涉案人员财产800余万元、房产12套、车辆1辆。(完)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全部评论

    沪ICP备11022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