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工资一万 做低工资每月竟可多赚近五千元

2013-10-30 09:17:21来源:和讯税务

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企业雇主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五险”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而员工个人只需缴纳三险一金,即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费的基数,则是按照员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其中,各个险种的缴费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是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基本医疗保险是单位缴10%,个人缴2%+3元大病统筹;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个人缴纳0.2%;工伤保险是单位缴纳0.3%;生育保险是单位缴纳0.8%。此外,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单位和个人都是12%。

现以某企业员工张三为例,如果张三的税前工资为1万元,那么他每月所缴纳的社会保险分别为:

(1)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8%为800元,医疗保险2%+3元为203元,失业保险0.2%为20元,住房公积金缴纳12%为1200元。每月合计扣缴共2223元,占工资比例的22.3%。

(2)单位为张三缴纳的部分:养老保险20%为2000元,医疗保险10%为1000元,失业保险1%为100元,工伤保险0.3%为30元,生育保险0.8%为80元,住房公积金12%为1200元。每月单位合计为个人缴纳五险一金4410元,占个人月工资比例的44.1%。

那么,按照上面张三以实际税前收入1万元缴纳社保,张三个人承担的部分为2223元,需缴纳的个税为322.70元税,税后张三实际到手的工资约为7454元。

公司为张三缴纳的社保与公积金约为4410元,也就是说,如果单位聘用一名月工资10000元的员工,该员工拿到7454元工资,单位实际上付出了14410元。

北京市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是1869元,上限是14016元。

假设以基数下限缴纳社会保险,该公司愿意每个月花在员工张三身上的支出14410元不变。按北京市规定的社保基数下限1869元给员工张三发工资,剩余的钱以补助、补贴形式发放。这样,张三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为417.92元,公司为张三缴纳824.23元。张三实际到手的工资收入为1451元,单位支出总计为2693.23元。

接下来,公司应给张三的补助为14410-2693.23=11717元,扣掉13586元(补助11717元+税前工资1869元合并缴纳个税)所纳的个税858元后为10859元,加上他之前到手的1451元收入,张三实际到手收入为12310元,比现在实际收入7454元多出了约4856元。

大家从上面的计算中可以看到,虽然公司为张三的支出成本是固定不变的,但随着缴纳基数的不同,张三最终实际到手收入竟相差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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