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甘肃全省国税系统在挖潜补缺,攻坚克难组织收入,压短收、保进度的同时,全力服务地方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大局,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释放税收支持经济发展效应,有效地发挥了税收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保增长的职能作用。
截至10月底,全省国税系统累计办理各类减免退税52.14亿元,占同期全省国税收入428.5亿元的12.17%,惠及全省各类纳税人29.3万户(次)。其中:扶持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4.67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及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4.37亿元;支持三农发展税收优惠4.36亿元;鼓励废渣废水综合利用及公共设施发展税收优惠5.6亿元;扶持灾后重建税收优惠2.56亿元、发展民生相关产品税收优惠1.28亿元;为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3.16亿元;免征国产石脑油生产乙烯芳烃产品消费税19.7亿元;其它类税收减免优惠6.44亿元。
一是多层面促进民生产业发展。对191户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免税0.61亿元,为稳定粮食价格发挥了一定作用;对36145户蔬菜批发、零售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经营业户免征增值税1.53亿元,支持了“菜蓝子工程”建设;对农林牧及种子、种苗、化肥、农机等企业减免税4.36亿元,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支持了农业可持续发展;对公交、消防、环卫、工程等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1.6亿元,支持了公共事业发展。
二是多环节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为全省23.9万户个体生产经营者免征增值税3.56亿元,个体经营户受惠面达到95%;对月销售额低于2万元的45342户小微企业兑现免税政策,企业税收优惠面达85%,减免小微企业所得税654万元。
三是多链条促进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为新能源产业减免税收2亿元;为全省102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3.43亿元;为利用煤矸石发电、油母页岩制取页岩油的企业减免税1051万元;支持利用烟气、高炉煤气、化工废气等生产硫酸、二氧化碳等产品的企业发展减免税收175万元;对污水处理企业办理减免税324万元。
四是“营改增”政策支持了全省服务业发展。8月1日“营改增”在全省正式实施以来,全省12619户“营改增”纳税人中,整体减税面达到97%,小规模企业税负大幅度下降,小微企业税收受惠明显。8—9月,实施“营改增”的整体减税规模达1.28亿元,“营改增”降低企业税负、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效应正在逐步显现。
五是积极支持外向经济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税企沟通,提高出口退税办理效率。 1-10月,累计为全省789户外贸企业出口产品办理退税3.16亿元,对促进全省外向经济、外贸出口企业发展给予了有力的税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