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务人员高小姐接到号码为“6220”开头的来电,对方自称是“某区地税稽查局”,要求企业准备法人信息、企业银行账号等资料接受上门检查,并留下“8363XXXX”的联系电话。高小姐当即起了疑心,拨通了联系电话希望进一步核实情况,一问之下才知道,该电话所属部门根本没有要求该企业接受上门检查。原来这又是不法分子冒充税务机关套取企业资料的新招式。
市地税局提醒,不法分子冒充税务人员套取企业信息的案件时有发生,纳税人接到类似电话时应保持警惕,可与所属地税管理部门联系帮助确认,以免上当受骗。如仍有疑问,可拨打广州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进行咨询。
政策连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5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税务部门检查前,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第二十五条规定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因此,请纳税人注意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