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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管理办法》解读

2013-11-21 09:51:16来源:财税法规库--张明禄 冷春香

为规范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建设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9月13日,中国气象局局长办公会通过《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0月印发实施。作为中国气象局第一个“小而广”类项目的管理办法,《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内容?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负责人。


记者:《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计划财务司副司长庞鸿魁:2009年,中国气象局出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气象重点工程实行局领导按分工指导、业务司主管、计财司协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建设单位实施的管理体制,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工程,成立项目办,承担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沟通等职责和日常业务。近几年来,预警工程、东北人影工程、气候变化工程及预警信息发布工程等均按此办法执行,工程建设和管理均取得较好效果。

自2011年成立山洪办以来,经过不断摸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切实加强了项目建设和管理,促进了山洪工程各项建设任务顺利推进,但由于目前管理模式中没有主管业务司,由山洪办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各职能司对山洪办实行分头指导,使得项目管理存在统筹集约不足、上下协调不够等问题。基于以上考虑,我们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基础,结合了国家发改委“小而广”类建设项目管理程序,2012年启动《办法》的编制工作,多次研讨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最终完成并印发实施。


记者:《办法》的核心任务和主要特点有哪些?

庞鸿魁:《办法》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前期管理、建设管理、验收评价、监督检查、附则等共七章三十七条,核心任务是明确项目管理职责和任务分工。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管理职责,确定山洪项目的主管业务司为预报司,明确山洪项目各相关单位的主要职责;二是理顺管理流程,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定,结合气象部门实际情况,明确山洪项目按照“小而广”类建设项目的管理程序进行管理;三是强化职能转变,为适应国家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中国气象局的宏观管理职能和省局建设责任主体职能;四是加强过程管理,着重强化项目的前期管理、质量监督检查及评价等工作。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职能司的统筹协调、宏观管理和监督职能,进一步明确了山洪办负责山洪项目日常管理并对各建设单位开展指导的职责,将对强化各建设单位后续工程建设的管理、确保充分发挥山洪工程项目投资效益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办法》是中国气象局第一个“小而广”类项目的管理办法,对以后类似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记者: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取得了哪些成绩?

山洪项目办常务副主任王玉彬:山洪工程作为气象事业“十二五”规划的龙头工程,经过近3年投资建设,使得山洪地质灾害主要防治区的气象核心业务能力有了进一步提升。在2012年“7·21”北京暴雨灾害、“5·10”甘肃岷县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7·26”河北永年大暴雨以及2013年“4·20”四川雅安地震等灾害的气象监测预警预报服务中,山洪项目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重点防治区雨量监测网密度明显提高。新建区域自动站20016套,完成了65%的区域自动站建设,全国平均站距由17.0公里缩短到13.4公里,新建站点基本分布在山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且以乡镇站和乡村站居多。

山洪地质灾害精细化预报预警业务建设取得进展。重点加强定量降水估测和预报技术系统改进与业务应用等建设。在126个市、县进行精细化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在10个省份安排了中尺度分析和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业务系统(SWAN)本地化应用;完成了600个县级预报业务平台和预报业务升级改造,并安排了县级山洪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和风险评估平台建设等。

山洪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明显改进。重点开展了国家、省、地和县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平台和县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终端建设,建设了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系统并投入应用。在灾害重点防治县建设县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体系等。

多部门雨量信息共享建设取得初步进展。按照山洪工程的建设目标,组织开发区域自动站统一数据收集平台软件,基本实现多部门雨量站网信息共享,并在部分省份应用。以黑龙江省为例,目前已完成气象自动站、农垦自动站、森工物候站和水文雨量站等多部门总计3541个雨量站网的统一数据共享平台建设。


记者:山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玉彬: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根据中国气象局的总体部署,围绕山洪工程建设下发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以优先落实国家任务为首要目标,统筹兼顾,全面推进项目建设,从监测系统、预报与风险评估系统、预警信息发布与服务系统、信息网络支撑系统、装备保障系统、山洪业务平台配套基础设施和技术培训等七个方面进行详细设计,确定不同时期的建设重点,突出重点,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二是建立项目管理机构,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在山洪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相关职能司在业务布局、实施方案制定等方面切实加强了指导,大大提升了工程项目的业务化水平。中国气象局成立了山洪办,明确省局和相关直属单位是山洪项目责任主体,县级气象局是项目建设的基本单元,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实施单位都建立了山洪项目管理机构,从组织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到项目的实施和监管,发挥了责任主体的作用,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严格项目审批程序。在《办法》出台之前,山洪工程项目主要依据《中国气象局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组织、落实、检查、验收等管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四是精心组织,创新项目管理。根据山洪工程总投资量大、布局广泛、单体投资规模小等特点,山洪工程参照“小而广”项目管理模式实施项目管理。经过近三年的摸索,在理顺管理流程、创新管理机制等方面形成了初步的管理模式。
为了更好地落实《办法》,目前,山洪办正在组织项目办人员按照新的项目管理流程,自行开发项目管理系统,预计年底前即可完成。


记者:山洪工程的实施对气象现代化建设有哪些推动作用?

预报司副司长顾建峰:中国气象局自2011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山洪工程,是实时监测、准确预报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气象条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建设内容涵盖了山洪重点防治区的监测系统、预报与风险评估系统、预警信息发布服务系统、信息网络支撑系统和装备保障体系等五个部分。山洪工程的五个组成部分,与中国气象局党组提出的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工作的要求相吻合,实施山洪工程有力推动了气象业务现代化。中国气象局《关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工作的通知》指出,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推进气象工作政府化、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在山洪工程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要匹配资金,并且与水利、国土等部门联合开展工作,推动了气象工作政府化。

在山洪工程建设过程中,注重业务分工集约化和综合化,业务布局注重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加强了观测自动化、预报预测业务技术、信息网络技术、资料业务应用技术和公共气象服务技术的建设和应用,五个业务之间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进一步加强,建设过程中国家级和省级两级数据环境建设统筹考虑,充分体现了集约化建设思路。山洪工程着重支持了县级综合业务改革,加强县级业务综合化和国家、省、地、县四级业务集约化建设,逐步解决上下一般粗的问题。总之,山洪工程有力支持了气象业务现代化。

山洪工程突出了预警信息发布、乡镇气象信息服务和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等系统建设,支持了气象服务社会化。


记者:依据《办法》,近期中国气象局拟启动哪些相关工作?

顾建峰:近期主要启动以下几项工作:第一,依据《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和管理程序,理顺管理职责和流程,通过多种方式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第二,根据突出重点,统筹集约的原则,认真研究评审山洪分省方案并由中国气象局批复实施。第三,计划明年上半年召开山洪工程第二次全国工作会,宣传贯彻《办法》,进行工程建设情况总结,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第四,有关职能司将着手研究解决山洪工程新建成系统交付运行后所涉及到的运行保障经费等配套政策问题,确保山洪工程“不但建起来,还要转起来”。第五,做好山洪工程与在建的气候变化应对决策支持工程、新一代天气雷达信息共享工程(CIMISS)、雷达业务软件工程(ROSE)的业务布局、数据格式等方面的衔接;做好与正在筹划的海洋气象综合监测预报预警工程的对接。第六,相关职能司做好工程在山洪灾害防治预报预警服务中取得效益的评估工作,对媒体、社会公众开展气象部门山洪工程建设效益的宣传。第七,围绕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和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改革发展部署,突出重点,拟定明后两年各分系统建设任务。

(责任编辑: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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