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河南省洛阳市国税稽查局按照全省及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作风建设,强化案件查办,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源头预防,强化队伍建设要求,向全社会开展“阳光稽查服务承诺”。
一是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严格依法依纪履行税收职能,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切实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严禁不作为、乱作为。
二是优质服务,提升效能。坚持稽查“一站式”服务,实行主查人员案件全程负责制,税务稽查事项“一次性告知制”,实行纳税资料“上门一次调取制”,实行检查疑点“集中一次性约谈制”,实行案件“双人查办”制,实行案情汇报制,疑点集体汇商制等对案情进行全面约制,规范稽查行为。
三是公开政务,阳光稽查。严禁徇私舞弊,杜绝“人情税”、“关系税”;四是转变作风,提高技能。严禁“推、拖、慢、横、吃、拿、卡、要”行为。
四是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积极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扶持企业健康发展。落实各项惠民措施,减轻纳税人负担。严禁“棚架”、“变通”和“梗阻”现象。
五是强化监督,严肃问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查必到人、查必到位、快查快结,对违反承诺的干部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追究党政纪责任,做到违法违纪“零容忍”。
六是“尚礼厚德,乐税鼎新”。发扬“尚礼厚德,乐税鼎新”的洛阳国税精神,做遵纪守法、文明高尚的市民,做勇于创新、不断奋进的楷模;维护国税稽查部门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