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百强评选应统一财务数据标准

2014-04-03 10:49:11来源:中国会计网

日前,安徽某入围2012年度中国服务业500强的零售上市公司,由于申报500强排名的数据与其年报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被媒体质疑其存在虚假宣传或提供虚假财务报表。

证券时报记者就数据差异原因采访了该零售上市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据介绍,该公司申报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销售规模数据采用统计口径指标,与公司年报披露的按财务口径(合并报表)核算的营业收入指标存在较大差异。

据了解,统计口径与财务口径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首先,统计口径数据中包括该公司所属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额,而财务口径数据则核算农产品市场的业务收入;第二,统计口径数据中公司零售和批发业务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数据,而财务口径的为不含税销售数据;第三,统计口径数据为该公司各分子公司销售数据简单加总,而财务口径数据对内部购销额作合并抵消;第四,统计口径数据包括该公司所属百货和超市加盟店的销售额数据,而财务口径数据并不包括该部分收入,仅包含加盟费收入。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在上报2012年度500强排名销售规模指标时,同时也提交了经审计的2011年度财务报表以供审核。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查阅了2012年度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的相关数据,由于入围此次500强企业中存在众多非上市公司,因此记者仅就其中部分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了对照,发现两者数据存在差异的情况不在少数。

以零售行业为例,记者查阅了位列2012年度中国服务业500强的11家百货零售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排名数据,并与之公开披露的2011年报营业收入数据进行对比,除友好集团(600778)、广州友谊(000987)、新华百货(600785)、中兴商业(000715)、南宁百货(600712)等5家企业两者数据一致之外,其余6家上市公司两者数据存在较大差异。

上市公司治理相对规范,自身运作也相对更为透明,公开披露的年度审计报告准确性应该能够得到保证,那么为何会出现申报500强排名的数据与其年报公开披露数据不一致的现象呢?究其原因,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500强排名的相关指标与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数据存在不同标准;二是上市公司自身在向不同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数据时,数据口径也不尽相同。

上市公司希望通过百强排名提升企业知名度的心情可以理解,不少公司呈报更有利公司排名数据的情况也普遍存在。但是为了避免将来造成新的困扰和误导,有关主管部门举办排名活动时应进一步统一标准,加强对评选规则的解释和说明,提高入围企业之间的数据可比性;对于参与企业,报送数据时也应谨慎严格。


(责任编辑: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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