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退购车税”一市民被骗近五万

2014-05-20 14:00:19来源:中国新闻网

1月10日,杭锦后旗陕坝镇发生一起以退购车税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一市民被骗近5万。

当日10时许,杭后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王某报案称:“我去年从外地买了一辆车,今天接到一个自称车管所工作人员的人打来的电话(号码为18605879573):‘国家出台了新政策,你去年买的车现在可以退税了,你马上到农行自动取款机上取这笔钱。’我信以为真,马上跑到我家附近的农行的自动取款机前,按照对方的电话提示进行操作,结果不但没有取到所退的购车税,反而将我银行卡中的49988元钱转到对方提供的卡号为6228480930867465518、户主为海洋的银行卡里了。”

据悉,不法分子诈骗的步骤通常分4步:第1步,通过打电话,以购车退税为名引诱受害人拨打其提供的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第2步,要求受害人持卡在银行ATM机上进行操作;第3步,要求受害人提供存款余额数目,以判断可供转账的额度;第4步,要求受害人输入两组号码(分别是不法分子的账号和转账的额度),受害人的钱就这样被转到不法分子的账户里了。除此之外,不法分子有时甚至利用受害人不懂外语的特点,要求其在ATM机上用英文操作。

国家政策规定,汽车消费税只在生产环节征收,并不存在因税收政策调整向企业或个人退还税款的可能,而且,退税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必须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由原征收机关办理,税务机关不会主动打电话进行退税,而公安机关车管所是不管税收的。

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已缴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一是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处的;二是应当办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的;三是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或免税文件办理退税。

(责任编辑:洛熙)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全部评论

    沪ICP备11022679号-1